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1.英語專業:英語;2.其它專業:公修外語教學為英語教學,沒有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省的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河南省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采取“分數優先,專業清”的錄取原則;提前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專科)均采取“志愿清、專業清”的錄取原則。其它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對無特殊要求的省份,均采取“志愿清、專業清”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條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專業成績采用編導制作類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時在專業課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數線80%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60%和專業課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6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4
第二十一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30%和專業課成績占7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3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7
2.音樂表演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且專業主科成績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錄取時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舞蹈編導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績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錄取時按舞蹈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和產品設計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計算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5
2.繪畫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專業:在超過省定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20分(含20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師范大學2014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師范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制定并實施《河南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方案》。
第二十五條 保送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并實施《河南師范大學保送生招生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