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國標代碼:13943
第五條 學院本部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石井街慶隆中路100號,郵政編碼:510430
花都工學結合示范園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工業園區愛民路粵寶麗工業園,郵政編碼:5108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隸屬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院名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為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批次:廣東省第三批專科A線。其他省份批次詳見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院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符合未錄滿專業的相關具體要求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作調劑錄取。對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專業培養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對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的認可程度: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院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