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為主干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也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直屬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學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濟生”校訓,倡導“人心向學、傳承創新”理念,堅持“立德樹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揚“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顯特色、強化優勢,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中醫藥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醫藥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醫藥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難疾患的醫療基地、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人文基地、推進中醫藥走向世界的國際交流基地,為人類健康事業發展和文明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已經成為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集教學、科研、醫療于一體的著名中醫藥高等學府。
學校是全國高等中醫藥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學科點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之一,設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均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囊括4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學科授予點,并有45個碩士學位學科授予點。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個,涵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48個;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2個,二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8個;重點學科建設在全國中醫藥院校中保持領先地位。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中醫藥人才。
二、培養類型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培養高級醫學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于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以“105”開頭的專業均培養此類型碩士研究生。
三、招生規模
2016年我校預計招生79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規定的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臨床醫學院各專業報考考生必須具備統招五年一貫制(不包括專升本和專接本)的醫學背景考生(不含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技術等非臨床類專業)。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規定,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采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招生對象為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4)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大專畢業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學位研究生當年9月1日)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必須達到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可以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①修完本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并提交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明及成績單;
②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及目前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③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科研成果獎,要求一等獎排序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④如取得復試資格,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業務課,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但學校不提供獎學金。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 網址: http://yz.chsi.com.cn(公網)或 http://yz.chsi.cn (教育網)。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2、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12日之前。請考生關注各報考點公布的現場確認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3、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招生單位核查報名信息時,將認證報告交招生單位核驗。
六、我校綜合考試有以下幾類:
1、306西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2、307中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308護理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基礎護理學、護理學導論、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4、350 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藥劑學、中藥鑒定學、中藥化學、中藥學
5、701中藥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6、702中藥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有機化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7、703藥學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
8、704藥學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微生物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
9、705管理綜合:150分由我校命題。含管理學基礎、管理心理學、社會醫學、衛生經濟學
七、考生須從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考生于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八、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成績2月份在我校網頁上查詢,有關復試的信息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我校自主確定并公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中醫碩士專業學位。
九、我校2016年專業目錄(附件1)中可招收跨門類考生的專業已在備注中注明。跨門類報考中醫學(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5”)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試通過后均需在復試中加試兩門醫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注: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4﹞11號】規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十、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我校網頁上發布的內容為準。
十一、我校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要求參加復試人員均須出示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或日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原件,應屆生須出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據的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此帶來的后果,考生自負責任。
十二、信息查詢、聯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將在網上及時公布,請隨時查詢:http://www.bucm.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于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234、236房間電話: 010-64286502、010-64287519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3、考生對所關心的問題若作詳細了解,可向我校各學院進行咨詢,聯系方式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