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扎實的醫學理論、專業知識和臨床技能,能獨立承擔本學科常見疾病診治工作的臨床醫師。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規定,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采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招生對象為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詳見附件1、2;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推免生報考:除以上條件外,須符合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要求,獲得推免資格,并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推免生報考條件。
三、報名和繳費
(一)報名時間、流程、繳費及現場確認具體參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1.報名時間:
(1)統考生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應屆畢業生考生可在此階段進行預報名以熟悉系統,最終報名信息以正式報名為準)。
(2)推免生報名時間:2015年9月26-29日注冊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yz.chsi.com.cn/),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及報考志愿。
2.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參考我校2016年招收中醫專業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推免生可同時填報三個平行志愿,我校將優先通知系統顯示最先填報的志愿進行復試,一志愿復試未錄取的可再進行調劑復試。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3)考生提交報考信息時,必須準確、詳細填寫本人通訊地址(省、市、縣、門牌號<信箱號>、郵編等)和聯系電話,以便復試期間聯系考生;屆時錄取通知書等一律按本人所填寫的該地址通過掛號信郵寄。
(4)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在上海市報名參加考試的報考點為上海理工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3101),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報考點見各省市相關通知。
四、初試日期
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五、初試地點
由各報名點另行通知。
六、研究生復試與住院醫師招錄(含推薦免試生)
同時進行研究生復試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招錄。研究生復試的內容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專業外語、專業課和專業綜合。我校專業課的考試形式和內容由醫學院會同學科、專業委員會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考試內容為結合專業培養要求,以及結合其它知識和能力的考核統籌考慮后確定。考試形式為口試、筆試、臨床技能操作等,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的復試部分。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招錄面試內容和形式由各培訓基地醫院確定。
1、復試時間
統考生復試時間:2016年4月(具體時間請關注我校通知)。
推免生復試時間:2015年9月30日-10月12日。
2、復試提交材料:
(1)個人簡歷(含本人思想政治表現情況、本科專業背景、學習情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對本學科領域的了解和認識等);
(2)身份證、學生證、外國語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學習成績單,要求加蓋所在院校教務處公章(紅章原件);
(4)其它可以體現本人綜合能力的榮譽證書或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復試流程
(1)統考生復試流程:詳見《上海中醫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七部分“復試”章節。
(2)推免生復試流程:詳見《上海中醫藥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四部分“復試”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