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面向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經我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
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的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提供相關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報考音樂專業中國樂器演奏和管弦樂器演奏方向的考生請務必在網報時的備用信息內填寫所報樂器名稱,以便我校復試時安排考場。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時間:
由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
2.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
(1)具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網上報名編號。
(2)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須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編號。
(3)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編號。
(4)同等學力報考者(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本科結業生),應提供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證書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證書、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編號。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初試日期: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可登錄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查詢。具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四)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制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向社會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應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被我校認定為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六)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