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包括: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報考前應進修過或學習過與所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6門,并于復試時提供有效的書面證明(教務部門出具);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我校今年起,絕大部分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請考生注意查閱招生專業目錄。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0351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085239,MPM)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考類別只能選擇“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考生不得報考。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法律碩士(法學)(035102)、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085239,MPM)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085239,MPM)外,其它所有列入華僑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要求詳見華僑大學201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點擊查看)。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從今年起,管理類聯考各專業可就近選擇報考點報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高峰,避免網絡擁堵。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6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除人文地理學等少數專業外,我校各專業往年復試成績線參照國家地處一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時間:
詳見所選擇考點公告,各省要求時間不一樣,請詳細查閱考點公告。
2.現場確認程序:
詳見所選擇考點公告。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時間: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8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527設計快題(6小時快圖),529規劃設計(6小時快題))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一(201)、英語二(204)、數學一(301)、數學二(302)、數學三(303);全國聯考科目為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08)、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3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4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7)。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預計于2016年2月中下旬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六、復試
(一)教育部預計2016年3月中下旬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于一區范圍),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和各學院將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我校復試預計安排在2016年4月底前,復試辦法和程序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各學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具體要求及程序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四)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具體破格要求及程序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五)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八)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九)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調劑
我校預計在2016年3月中下旬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校外調劑考生,也包括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