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考要求
1、各考點要求:
根據河北省文件規定:我院在河北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河北省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河北校考點只允許河北省考生參加考試,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該考點參加考試。
根據湖南省文件要求規定:我院在湖南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湖南考生原則上須在湖南考點參加校考。
根據黑龍江省要求:我院在黑龍江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只允許黑龍江省考生報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該考點參加考試,黑龍江全面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根據江蘇省文件規定:我院在江蘇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江蘇省考生只有在江蘇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根據河南省文件要求:我院在河南省鄭州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只允許河南省考生報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該考點參加考試。河南省考生報考校考院校原則上只能在河南省內設立的校考考點或學校在本校內設立的考點考試。
根據山西省要求:我院在山西考點設立的招生專業,只允許山西省考生報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該考點參加考試。
2、在我院設立考點的相關招生專業,外省考生報考時應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要求慎重報考。
3、山東省考生不得在外省考點報考,否則在外省考試的專業成績視為無效。
● 非考點省份的外省考生是否允許跨省報考,請關注各考點省份文件要求。
● 因各省對藝術類專業統考政策要求不盡相同,考生應依據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報考;如考生違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院報考要求,即使校考成績合格也視為無效。
五、專業考試報名辦法
1、考生請根據各考點要求及我院報名時間安排進行報名。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張,所在省份統一發放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到所在考點按規定和程序進行報名。
六、合格證發放、文化課考試及志愿填報
1、2015年4月中旬,學校將根據專業成績劃定專業合格線,專業成績合格者,將寄發《山東藝術學院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專業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的專業成績可通過我院網站進行查詢。
2、考生憑我校所發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七、錄取辦法
(一)按專業成績錄取相關專業文化線的劃定與專業錄取辦法
1、下列各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300分,按1:1.5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2、下列各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300分,按1:1.2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中國畫、繪畫、美術學(師范類)、雕塑專業
3、下列各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300分,按1:2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學專業
4、下列各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280分,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音樂表演(演唱)、音樂表演(管弦樂器演奏)、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鋼琴演奏)、音樂表演(現代音樂)、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音樂劇)專業
5、表演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280分,按1:2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6、下列各專業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戲曲表演)、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伴奏)、表演(時裝模特表演)專業
(二)按結構分錄取的相關專業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本科專業錄取時在藝術類文化成績達到300分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的比例結構后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舞蹈學本科專業錄取時按文化成績占70%,專業成績占30%的比例結構后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按文化成績錄取的相關專業
產品設計本科專業在達到藝術類校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
備注:
1、針對各省高考總分和單科成績不統一的問題,我校均將根據山東省高考總成績標準進行折算。
2、戲劇學本科專業考生語文成績不得低于110分。
3、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學專業按男、女比例分別排序錄取。
4、表演(時裝模特表演)專業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5、我校屬于全國31所獨立設置綜合類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藝術類本科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有個別省份對藝術類文化最低投檔線有其它要求,我校將依據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執行。
以上專業錄取過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現象將按照以下錄取原則執行:
1、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的相關專業出現并列現象時取文化成績高者。
2、按結構分成績排序錄取的相關專業出現并列現象時取文化成績高者。
八、其他幾項規定
1、考試中有舞弊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2、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原戶口所在地或原單位。
3. 各專業學費如有變動,執行山東省物價局2015年新規定。
附件2:2015年省外考點招生專業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