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確定的具備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資格的高校之一。為推進我校素質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2016年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具有本招生簡章限定項目藝術特長且文化課成績優良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項目、計劃及要求
2016年本校高水平藝術團計劃招生25人,其中:
l 管樂類: 10人。
重點項目:小號、圓號、次中音號、長號、黑管、大號、巴松
一般項目:打擊樂、弦貝司、長笛、薩克斯
l 戲劇類: 3人。
重點項目:話劇表演
一般項目:主持、京劇
l 舞蹈類: 3人。
重點項目: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
一般項目:現代舞
l 聲樂類: 6人。
重點項目:男高音、男中音、女中音、女高音
l 民樂類: 3人。
重點項目:二胡、高音加鍵笙、琵琶、竹笛、揚琴、中阮、大阮
一般項目:柳琴、古箏、大提琴、低音提琴、嗩吶、民族打擊樂
注:
1、各項目簽約資格發放數量視生源情況可在總計劃范圍內微調。
2、聲樂招生項目均為美聲唱法,舞蹈招生項目男女不限。未列出的項目2016年不招收藝術特長生。
3、考生可以兼報,最多兼報一項。(其中管樂、民樂、聲樂、舞蹈四大類內部各子項目互相不能作為兼報項目;具體兼報方式詳見《北京師范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申請表》下方注釋。)
4、原則上只有重點項目具備簽約到重點線錄取的資格。
三、學校初審
我校根據藝術團發展需要和考生申請材料,組織專家進行考生資格初審,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注:具有連續兩年及以上藝術團(樂團、劇團或舞團等)表演經歷,曾獲省級比賽三等獎(銅獎)及以上或市級比賽一等獎(金獎),獲得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頒發的最高級證書者優先考慮。
四、學校考核及簽約資格發放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考試(不分文理科)和藝術專業考試。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兩項加權構成的綜合成績,以及各項目招生計劃數、藝術團發展需求等,擇優確定擬簽約資格考生名單。
具備擬簽約資格考生與北師大簽訂《北京師范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考協議》并在學校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報考程序及測試安排
考生須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選擇藝術專業考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等,不接受現場報名。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及寄送申請材料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4日;
報名網址: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login.jsp
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報名系統生成并打印《北京師范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材料郵寄時間: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5日;
材料包括:①《申請表》;②考生中學階段,在藝術團活動經歷證明(包含團體名稱、團體人數、團內職務等,須加蓋中學公章);③考生中學階段參加市級及以上文藝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④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蹈家協會及中國歌劇舞劇院)頒發的等級證書復印件。
以上材料須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在指定郵寄時間內寄出,以郵戳為準,逾期寄出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長送達的材料不予受理。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郵編100875。收件人:北京師范大學校團委文藝部,郵件務必注明“2016年北師大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字樣。請考生及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上述材料寄達情況。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2、查詢初審結果、網上繳費、選擇藝術專業考試時間和打印準考證
2016年1月8日至11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進行網上繳費、自選考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同時請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看《北京師范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考生測試須知》,了解測試安排。
3、測試安排
1)測試定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行。考試項目為文化課考試(不分文理)和藝術專業考試,文化課考試時間定于1月16日晚,藝術專業考試時間定于1月17日、18日,具體考試安排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按準考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文化課和藝術專業考試。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參加測試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每科考試時間為60分鐘;藝術專業考試內容為自選節目和學校加試項目。自選節目環節,考生須按要求展示3-5分鐘;學校加試項目環節,器樂類加試視奏;聲樂類加試視唱,有鋼琴演奏能力者可酌情展示鋼琴基本演奏能力;戲劇加試即興表演或講述(主持)等;舞蹈加試基本功和模仿等。在測試中,評委有權指定考生做片斷表演。
六、錄取規則
與我校簽訂《北京師范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考協議》的考生,按下列要求錄取:
1、高考填報志愿時,以第一志愿第一順次報考我校(單獨設立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志愿批的省份須在該批次填報)。專業志愿可選報我校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人文科學和基礎理科實驗班、瀚德實驗班之外的所有同科類招生專業。
2、高考文化成績須根據所簽協議,達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或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注:平行志愿錄取省份為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錄取要求以我校與考生所簽協議為準。
3、學校根據考生協議所填專業志愿和高考成績錄取專業。
4、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且合格。
5、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考生進入北京師范大學后自動成為北京師范大學大學生藝術團成員,按相關文件規定和所簽訂協議參加藝術團的日常訓練、有關演出和比賽。違反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6、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簽約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按規定取消報考、簽約或錄取資格。
七、約束與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簽約資格考生信息進行公示,并按要求進行備案。
2、北師大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10-58807862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8804234(團委) 010-58807962(招辦)
電子郵箱:bnuystcs@bnu.edu.cn
網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本科招生網
http://youth.bnu.edu.cn校團委
特別說明: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
項考試、錄取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