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原名新疆大學人類學與民俗學研究中心)2007年12月在人文學院民俗學教研室的基礎上成立。民俗學專業一直為新疆大學國家重點學科《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與民俗學》的主要建設項目。該教研室八十年代初開始對本科生開設民俗學、民間文學課程并進行相關的研究。進入九十年代,特別是九十年代中后期,經過院系整合,民俗學專業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時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在王堡教授、阿不都克里木教授的帶領下,民俗學初步形成了一支穩定的教學研究隊伍,并編寫了具有自身特點的教材,課程建設趨向成熟。到了90 年代后期,隨著一批年輕的博士、碩士學成歸來,民俗學的發展迎來了新的契機。教學、研究隊伍構成更加穩定、合理。
經過民俗學專業全體教師多年的共同努力,在新疆民俗文化的教學、研究與傳承保護方面在國內外產生一定的影響力。并在原有研究的基礎上建立了“新疆民俗文化研究中心”。通過中心的努力《新疆民俗文化課程》被評為國家精品課程。民俗學專業教學團隊被評為“新疆大學2009年度校級教學團隊”。“新疆民俗文化實驗教學中心”2011年被評為“新疆大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2008年本中心還成功申報 “維吾爾族達斯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在達斯坦說唱藝術的有效保護與數字記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從1987年起在新疆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碩士點下設少數民族民間文學方向接受研究生。通過15年的努力,培養了一大批少數民族民間文學方面的碩士研究生。通過我們的努力2003年建立了民俗學碩士點。設有《民俗文化學》、《新疆民俗文化研究》、《新疆民間文學研究》三個方向,碩士導師5位,以培養研究生66多位,在讀研究生22位,其中在北師大、中山大學、民族大學攻讀博士學位返回的3位,在內的高校在讀博士的8位。
新疆民俗文化學術團隊非常重視對新疆民族民俗文化的搜集與整理、研究工作。利用多種信息渠道,挖掘本土民俗。1993年起,本專業組織教師與學生學生到全疆各地收集少數民族民俗物品,歷經10余年,建成了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民俗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占地210平方米,收集了新疆13個民族的5000多件具有珍貴價值的民俗和歷史文物。在昌吉市建立“新疆大學民俗文化實習基地”,并已成功完成老師與學生的實踐參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組織學生下地州,去田野,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的指導方針,組織學生用DV記錄、拍攝新疆特色的民俗文化。
本研究方向所屬學科是自治區唯一一個“211工程”語言文學重點學科和國家級重點學科,也是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和擁有中國語言文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學科。近二十年來培養了一批批民俗學及民間文學方向的碩士研究生,自97年以來有培養了該方向近20余名博士生。
本研究中心專職人員大都具有高級職稱,學歷層次較高,在長期共事過程中,不僅形成了協調工作的氛圍,而且大都有與本中心研究方向相一致的科研成果,具有較為扎實的理論功底和專著、論文等前期成果。
本中心已具備研究與實驗條件,有博物館、數字民俗實驗室、資料室,擁有充足的攝象機、掃描儀、數碼照相機、非線性編輯系統等影象資料攝制的必備設備。
今后本研究中心項目主要涉及新疆民俗文化、民間藝術、民間文學、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演技搜集、整理與研究。對新疆民族民俗文化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全面數字記錄、整理、分類編目并建立對其予以保存、傳承的機制。尤其重視對影像、視聽等現代傳媒技術的應用,以期達到對新疆民俗文化的全面、真實的記錄。并組織撰寫新疆各民族民俗志。
特別重視面臨失傳的民間工藝藝術技能的記錄與研究,尋求如何最大限度地將民間手工藝資源優勢轉換為經濟優勢的渠道,使其成為新疆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的最佳選擇。并且爭取有關新疆文化方面的自治區及國家、國外研究項目;
加快民族民俗博物館的數字化建設和影象資料庫建設,完善數字民俗實驗室的工作機制,建立在區內外資料最為豐富的數字民俗資料庫。并且在現有碩士點的基礎上,爭取在3年內獲得民俗學博士學位授權點,培養民俗學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高層次專門人才;
加快民俗學教材建設。根據多年的教學實踐,本中心組織力量撰寫《新疆民俗文化概論》教材。該教材的特點是利用國外最新的民俗學理論知識介紹和分析新疆各民族民俗事項,民俗內容涉及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蒙古、烏茲別克、俄羅斯等諸多生活在新疆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