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綜合素質測試
總分200分,其中素質測試100分,基本能力面試100分。
考試時間為4月11日下午13:50-18:20
(二)中職生
1.文化考試
試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總分30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我院負責組織考試及評卷。
考試時間為4月11日上午9:00--11:30。
2.職業能力測試
總分200分,其中專業基礎理論知識100分,職業技能操作100分。
考試時間為4月11日下午13:50-18:20
八、錄取規則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二)考生基礎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測試或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總成績。
(四)學院根據所有考生考試后成績的總體情況,按照“分類別劃線、分類別錄取”的原則,劃定普通高中類及中職類最低控制分數線。
(五)在所有符合條件并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專業志愿順序,根據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由學院招生宣傳錄取工作組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六)在類別計劃及專業計劃不平衡時,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可根據填報人數調整類別計劃及分專業計劃。
(七)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內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其放棄名額可在所有條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分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替補。
(八)公示期滿后的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已錄取考生不得退檔,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
(十)所有錄取考生除不能轉專業及轉學外,和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收費標準
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收費,住宿費600~1200元/年。
十、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的為準,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我院單獨招生工作在學院監審處全程監督下開展,監督申訴電話:0830-3150495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30-3150305、3150102、3150883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瓦窯壩35號
郵編:646005
網址:http://www.l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