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實行遠程網上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學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學校按照國家政策安排的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錄取時,根據專業志愿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對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按第二專業志愿進檔排序錄取,依此類推;對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予以調劑,無法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對投檔成績既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在等效分相同時按英語及錄取專業相關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考生健康狀況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進校三個月內,學校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檢查,對不合格者,學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條 外語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均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
第十三條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規定。各專業無性別和民族限制(預科班限招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認定的優錄加分政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高考實際成績。
第十四條 2015年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一年學習后能正常結業的,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學校2016年招生計劃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五條 我校從2015年開始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認可各省藝術類統考(聯考)成績,暫未組織統考的省份或專業認可同類同批次院校專業成績。考生必須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雙上線并填報我校志愿,我校參照專業志愿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
音樂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繪畫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合后的綜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績占40%,專業統考成績占60%,綜合分相同以專業分高的優先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合后的綜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績占80%,專業統考成績占20%,綜合分相同以專業分高的優先錄取。
舞蹈學專業: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名,專業成績相同以文化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8cm,錄取時按投檔成績綜合排序錄取。
第五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湖北民族學院驗印的相應學位證書。
第六章 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第十八條 我校設立了獎、助學金制度,開通了貧困生綠色通道。獎、助學金的獎助面為在校生的35%。每學年度評定“國家獎學金”最高8000元/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校內獎學金”最高為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許多企事業單位還在我校設立了多項獎學金以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還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貸款,或申請校源地助學貸款,也可在手續齊備的情況下向指定商業銀行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學校還多方吸引社會資助,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湖北民族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系我們:
學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學院路39號 郵編:445000
招生部門:湖北民族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咨詢熱線:0718-8439097 8438300 18986868255 18986868256
監督電話:0718-8439567 QQ咨詢:1592916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