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扶困助學的具體措施:
獎學金: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勵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學生均有資格獲得獎學金。
助學金:學校設立了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習成績優秀的特困生完成學業;學校設立了愛心助學專款,向特困學生發放學習、生活補助金;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基金,鼓勵和支持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勤工助學獲得資助。
國家助學貸款: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符合經辦銀行審批條件的學生,學校可幫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順序志愿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調檔比例按各省招考辦要求執行,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我校2015年根據各招生省(區、市)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區、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區、市),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
執行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
按照分數優先的方法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考生(含藝術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理工類考生(含藝術理)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建筑學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入學后加試美術(素描),不具備條件者轉入相關專業就讀。
錄取到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班的學生,錄取時不分專業,學校根據預科階段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的專業志愿情況,第二年到學校本部時再分專業。
6、藝術類專業錄取要求:
(1)錄取條件:
①遼寧省獲得美術類專業統考相應層次合格證的考生。
②山東省、黑龍江省、河北省、山西省參加2015年我校在該省組織的專業考試,并且合格的考生。
(2)錄取辦法: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遼寧省、山東省、黑龍江省分藝文和藝理,考生按總成績分別排名錄取;河北省、山西省不分藝文和藝理,考生按總成績一起排名錄取。遼寧省考生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
(3)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專業成績×2+高考文化課成績
7、高職高專升入本科錄取,對達到省招考辦規定的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各科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計算機、外語、專業綜合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七、聯系電話、網址
聯系電話:0416-4198703
學校網址:http://www.ln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