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紀律檢查組、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地址: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學院街256號。學校國家代碼:13548。
第五條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成立于2000年5月,原為西南大學育才學院。2013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由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是重慶市首批獲得批準轉設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和國家教育部首批確定的全國應用技術型大學戰略試點研究高校之一。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學校概況:學校占地面積2055.78畝,綠蔭環繞、寧靜清幽,綠化率達70%。校舍面積42.44萬平方米,各類藏書286萬余冊(其中紙質圖書185萬冊,電子圖書101萬冊),報刊1481種。學校現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125.35萬元,設有14個二級院(部),41種本科專業和1種專科專業,涵蓋文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10大學科門類。
學校積極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堅持走“優化結構,內培外引”之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職工1481人,其中擁有專任教師1029人。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有392人,占教師總人數的38.1%,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有560人,占教師總人數的54.4%。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多名,全國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全國優秀教師、重慶市學科帶頭人、重慶市優秀教師多人。學校還聘請了潘際鑾院士任學校學術委員會名譽主任,聘請了楊福家院士、教育部總督學顧問陶西平教授、數學專家李延保教授等知名學者為特聘教授。
歷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近年來,畢業生中已有900多人考上了研究生。2010年,學校被國家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被重慶市教委授予“重慶市民辦教育先進集體”稱號,2011年被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授予“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優秀院校”、被重慶市民政局授予“重慶市先進社會組織”稱號,2012年被中共重慶市委教育工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學校以培養受行業、企業,社會歡迎和認可的應用型、技術技能骨干人才為目標。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通過大力推進專業群與產業鏈深度融合,深化“產學研相結合,教學做一體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讓學生快樂地學習,快樂地生活,快樂地成長,使學校成為一所特色鮮明的應用技術型大學。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律檢查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嚴格招生紀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規范有序。
第九條 學校設招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為國家統招計劃,本科、專科招生計劃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根據教育部規定下達;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下達。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歷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學科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比率、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安排和調整。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7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五章入學考試
第十二條 學校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取得合格資格外,還須參加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批準認可的高校組織的本科藝術專業考試并合格。
第十四條 凡取得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成績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標準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