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按考生志愿和調檔線上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相結合的原則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七條 填報我校志愿,如所報專業已錄取滿額,填報有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未填報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執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九條 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各專業錄取時,除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它專業語種不限,但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身體無嚴重殘疾。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方式:
我校在山東省錄取的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成績的認定,以我校2015年在山東組織的藝術類校考合格成績為準;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成績的認定,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為準。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合格,經各省招辦投檔后,按照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50%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本章程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2.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合格,經各省招辦投檔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本章程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3.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若與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第二十五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我校少數民族預科招收層次為:本科預科、專科預科。
少數民族預科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我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專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60分。具體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在招生部門投檔錄取的過程中,學校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盡量以電話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對已填報我校志愿,但在我校征求意見時又自愿放棄就讀我校的考生,可不予錄取。聯系不上的考生按各省市相關規定錄取。
第七章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本(專)科學生在學校規定修讀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并頒發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人文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學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我校的有關規定,授予重慶人文科技學院相應學科門類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少數民族預科學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我校學習一年后,按照重慶市教委相關文件規定,參加我校預科直升考試,成績合格,并且德、智、體符合條件者,經重慶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納入我校2016年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本科預科學生升入我校相應2016級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專科預科學生升入我校2016級護理(專科)專業學習。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發放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七條執行。
第八章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普通文理本科學費13000-14000元/生·年;藝術類本科學費17000元/生·年;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學費13500元/生·年,少數民族專科預科學費9500元/生·年;護理專業(專科)學費10000元/生·年;住宿費1000—1200元/生·年。2015年新批準招生的專業按重慶市物價局2015年審定的學費標準執行。學生退(轉)學退費,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文件規定執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條 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成才,我校學生達到規定條件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一等助學金4000元/生·年;國家二等助學金3000元/生·年;國家三等助學金2000元/生·年。
學校設立一等獎學金1000元/生·年,二等獎學金500元/生·年。學校還可為部分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同時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相關政策,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相關的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23—42465352、42464905、42465342、42464945、42465226、42467800、42467670
傳真:023-42464941
監督舉報電話:023-42464016
電子郵箱:cqrk13548@cqrk.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cqrk.edu.cn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重慶人文科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