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與入學
第十五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校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http//zs.yctei.cn上公布。
第十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者,按曠課處理;未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學生管理條例》、《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本規則未盡之處,按照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各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課程均為英語。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新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不另外增加收費。
第二十二條: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七章 獎學金、助學金與貸款
第二十三條:優秀新生獎學金:學校為優秀新生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對江蘇省內普通批次入學的文科、理科、藝術類成績優秀學生,給予2000到5000元的獎勵。具體標準按學校新生獎學金發放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其它獎學金:學校所設其它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發放標準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外省學生助學金和交通補助:學校為外省籍學生提供交通補助。發放標準為3000元/生·年,用于補助往返交通費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聯系途徑
第二十八條:我校聯系途徑為:
招生咨詢電話:0515—88583915、0515-88432105、4001580515
傳真:0515—88583915
學校網址:http://www.yctei.cn招生信息網http://zs.yctei.cn
學校地址:鹽城市解放南路285號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2015年度招生。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