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自學者進行以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動在職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采用單科考試、學分累計的辦法,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分課程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按規定計算學分。全部課程考試(含實踐性環節和畢業考核)合格,經鑒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頒發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學歷得到世界多個國家認可。
一、報名注冊和課程報考
1.新生報名對象及條件:在湖北境內工作、學習、生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參加自學考試。其中,報名參加獨立本科段(專升本)專業學習的考生須已經取得國家承認的各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2.課程報考對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網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和現場確認的考生均可報考課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注冊和現場確認的在籍考生,可直接報考課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注冊和現場確認的在籍考生,應先到原注冊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完成現場確認后,方可報考課程;新生應先在“考生服務平臺”完成個人基本信息注冊,再到注冊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完成現場確認后,方可報考課程。
(2)參加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學習的考生,不得報考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專升本)專業課程,專科和專升本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除外。
3.報名報考方式及流程:
(1)報名報考全部在“考生服務平臺”上進行,實行網上注冊、網上報考、網上繳費。
(2)報考流程。
新生網上報考流程:登陸“考生服務平臺”、網上新生注冊、現場確認、報考課程、網上繳費、查詢確認報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冊和現場確認的在籍考生:登陸“考生服務平臺”、報考課程、網上繳費、查詢確認報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冊和現場確認的在籍考生:登陸“考生服務平臺”、網上在籍注冊、現場確認、報考課程、網上繳費、查詢確認報考信息。
具體操作流程及要求,請考生登陸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bea.edu.cn)仔細閱讀“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考生須知”。
4.報名時間:
注冊時間:新生常年注冊;
現場確認時間:上半年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下半年為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 9月10日。(具體時間以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在“考生服務平臺”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網上報考截止時間:上半年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為2017年9月12日。
二、報考聯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辦報考咨詢電話:武漢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陽市:0710-3617078;荊州市:0716-8102139;荊門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寧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門市:0728-5342091;潛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隨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農架林區: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黃岡市:0713-8811882;黃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行業(部門)委托開考專業報考咨詢電話:
湖北省衛生廳委托:護理學,報考咨詢電話:027-87330782;
湖北省司法廳委托:監所管理,報考咨詢電話:027-83254741;
湖北省農業廳委托:動物科學和動物醫學,報考咨詢電話:027-87281378;
湖北省運輸與物流協會委托:物流管理,報考咨詢電話:027-85560663,85587561轉6042,6035;
中國市場協會委托:銷售管理,報考咨詢電話:027-68774517、87855505;
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委托:金融管理、商務管理,報考咨詢電話:027-88382019;
湖北省地質勘查開發局委托:地質工程,報考咨詢電話: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專業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安排
2017年4月份考試時間為4月15-16日,2017年10月份考試時間為10月21-22日。各專業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詳見表一至表八。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統考時間: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試組織工作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州、林區)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市(州、林區)政府所在地。
五、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教材大綱供應
根據全國考辦有關規定,為保證教材供應質量,自學考試教材實行主渠道供應,不得購買、使用盜版教材。我省自學考試教材由湖北啟源招生考試發行有限公司發行供應(咨詢電話:027-51867791)。各助學機構和廣大考生應嚴格執行全國考辦有關規定,自覺購買正版教材,嚴禁購買、使用盜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