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試
(一)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試時間為北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四)初試科目
思想政治理論 外國語 業務課一 業務課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等。全國統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我校自命題考試大綱屆時請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下載。
(六)考生初試成績請考生在3月中上旬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六、復試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我校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
(二)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我校將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確定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并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將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為1:1.2,各專業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復試差額比例。
七、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進行體檢。對不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兩種,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屆時請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