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說明:一志愿錄取的考生第一學年獲得的學業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達17000元/生,100%覆蓋,第二、第三學年根據學業成績、科研業績和綜合表現可獲得學業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11000-17000元!同時還可參評優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江西省政府獎學金(10000元/生)及其他各類社會獎學金(2000-10000元/生),業績特別突出的研究生在校期間獲得獎學金總額將超過10萬元。
一、招生政策改革
根據教育部《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2017年碩士研究生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按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按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國家不再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學習方式,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試科目與考試內容相同,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報考條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一致)
(一)符合下列條件,可以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后,并將相關材料在現場確認前提交到招生單位招生辦,否則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與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外,其他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應屆生能報考的學科專業(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的接收推免生相關要求詳見《江西理工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