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招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注:在校非應屆提前畢業生,須在現場報名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方能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7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在現場確認時已于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須發表學術論文):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4各項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畢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審計碩士和金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即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全日制定向就業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一)中第1、2、4項要求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五)我校既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單位,又是接受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推薦和接收辦法已公告在校園網主頁上。具有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考我校并參加復試。到2016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六)我校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10名,招生目錄中所有專業均接受報考。報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專業為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報名須符合報考條件(二)中的相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