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醫藥大學2017年春季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東新區 蔡倫 路 1200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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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中西醫臨床醫學 25人 五年制 康復治療學 45人 四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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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不能報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中列出的考生視力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請慎重報考我校。 4、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含體檢),凡不符合入學資格者(包括體檢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 5、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心理測試,對于心理測試異常的學生,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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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 1、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報考要求:考生必須通過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理、歷史、思想政治、信息科技七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未能全部通過七門科目合格性考試的應屆高中生參加春季高考預報名,在通過統一文化考試和我校自主測試后,需通過2017年4月組織的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后,才能最終被我校錄取,如仍未能通過,則取消春考錄取資格。 3、根據報考生源的情況, 在不超過我校公布計劃數的2倍范圍內劃定我校的面試資格線。同分情況下,依次參考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達到我校面試資格線,方可參加我校的面試。 4、我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我校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專家根據我校面試內容和考生實際面試情況,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與面試有關的相應內容,給予考生面試成績。 5、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嚴格按照“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學校面試成績(滿分150分)”,由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錄取。總分相同,同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次參考統一文化考試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不參加我校面試者,不予錄取。 6、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公示數不超過學校公布計劃總數的50%。 7、錄取確認的新生,與2017年秋季學生一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 8、面試指南: 面試時間: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5日 面試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上海中醫藥大學 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基礎,注重考查學生的素質和能力,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詳情以我校公布的面試方案為準。 其他:(1)面試前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出示的體檢報告或參加我校組織的統一體檢。(2)具體面試、體檢的時間及安排以學校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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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費(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醫藥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021-51322028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021-51322410 | |
十四、網址 | www.shutcm.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設立新生獎學金,詳見http://student.shutcm.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