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5]130號
教育部關于同意南京審計學院更名為南京審計大學的函教發函[2015]130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商請同意南京審計學院更名為南京審計大學的函》(蘇政函[2014]64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南京審計學院更名為南京審計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32011287;同時撤銷南京審計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京審計大學系多科性本科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的任務。
二、南京審計大學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安排解決。
三、該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5000人。
四、該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望江蘇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根據審計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強化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重點培養審計事業發展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促使學校辦出特色和水平,為我國審計事業發展和江蘇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