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我校2016年繼續以學校選拔測試的方法在全國范圍內選拔具有較高藝術修養和實踐水準的藝術團骨干團員,旨在提高我校藝術教育水平,帶動全校群眾性文藝活動的深入開展。現將有關招生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具體招生項目及計劃如下:
藝術團名稱 | 招生項目 | 招生計劃 |
民樂團 | 嗩吶、笙、竹笛、琵琶、柳琴、揚琴、古箏、二胡、排鼓(大鼓)、阮 | 0-15 |
交響樂團 | 圓號、大號、長號、小號、黑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 | 0-15 |
合唱團 | 民族、美聲 | 0-5 |
舞蹈團 | 民族、現代、芭蕾、古典 | 0-5 |
說明:以上所列為計劃招生項目,考生不得兼報,未列出的項目本年度不招生。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若某項目符合認定條件考生不足時,則其計劃取消或調至其他項目。
二、報考條件
1、品行端正、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2、特長要求:
(1)民樂團、交響樂團:能熟練演奏招生項目中某一種民族樂器或西洋樂器,并且有較熟練的視奏能力。考生一般要求特長水平達到業余八級以上,有樂隊、樂團經驗者優先。
(2)合唱團、舞蹈團:考生要求從事專業訓練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訓練基礎,形象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一定的專業水準,一般要求曾在市級及以上比賽中獲過獎,或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演出者,能擔當領舞、領唱之職。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月28日至2月20日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申請人請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user/loginPub.jsp),選擇特殊類型報名用戶,點擊進入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注冊賬號后登錄系統,按系統內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進行網上報名。
2、郵寄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裝訂時將網上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教育部高水平藝術團報名系統打印的申請表;
(2)考級證書、獲獎證書、表彰證書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3、截止時間
書面申請材料須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藝術團申請材料”字樣,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用郵政EMS快遞寄送至南京理工大學藝術與文化素質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請考生于3月3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二)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6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須知,并按要求繳納測試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費[2007]153號、蘇財綜[2007]26號)文件,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
(三)準考證打印
初審合格并且已繳費的考生可于2016年3月8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照片處由中學蓋騎縫章方能生效。
(四)測試
1、報到:
(1)時間:2016年3月11日15:00—16:30
(2)報到時所需相關材料:準考證、身份證、相關證書原件
(3)報到地點:南京理工大學藝文館
2、文化測試
(1)時間:2016年3月12日
(2)測試科目:語文、數學(筆試,內容不突破教學大綱,不需提前準備)
3、專業測試
(1)時間:2016年3月13日
(2)測試內容:
A、民樂團、交響樂團、合唱團:
演奏或演唱:準備兩首曲目,可以自行組合樂曲,并自選一首進行表演。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學生表演樂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學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時5分鐘。
基本功測試:民樂團考簡譜視奏,交響樂團考五線譜視奏,合唱團考簡譜視唱。
B、舞蹈團:
表演:準備一段完整的舞蹈作品,現場表演。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學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者片段,劇目表演限時4分鐘。
基本功測試:軟開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4、伴奏及用具
(1)舞蹈團、合唱團測試可用伴奏(鋼琴伴奏或使用CD、DVD等);民樂團、交響樂團測試一律不帶伴奏。
(2)考生請自帶樂器、服裝等道具及化妝品。
五、測試結果、認定及公示
1、凡報名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者,需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測試,文化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專業測試排隊,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文化、專業測試結果和學校藝術團的需要,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從中選拔部分優秀學生擬確定為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經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被確認為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的學生,若所在省(區、市)統一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測試,則必須參加且取得相應等級后方可享受我校的優錄政策。同時須與我校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3、在高考錄取中,取得我校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的學生如果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我校,將根據公示結果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其中測試等級為優秀的學生,高考成績如達考生所在省(區、市)重點本科控制線即予以錄取,在專業安排時可加30分安排專業(江蘇省加20分安排專業);測試等級為合格的學生,高考成績如達考生所在省(區、市)重點本科控制線,可在我校1:1投檔線下20分以內錄取,在專業安排時可加20分安排專業(江蘇省加15分安排專業)。
注: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工作,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藝術與文化素質教育部
郵 編:210014
咨詢電話:025—84303672(藝術與文化素質教育部)
400-110-2882(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025-84315226
網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眾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相關政策可能相應調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