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以及實際報考情況,由“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入圍實際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1:5)。根據按專業計劃(分文科、理科)入圍分從高分到低分劃定入圍分數線,入圍分按“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分值+綜合素質成績總分”計算形成。凡入圍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在本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入圍名單公示后如無疑義,學校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六條 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16年高考三類科目組的考試。
第十七條 正式錄取。錄取工作安排在第三批次提前批進行,考生在填報高考第三批次提前批志愿時,須將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填為第一志愿,并填上相應專業,學校按綜合成績總分、按專業(分文科、理科)計劃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無第三批分數線要求),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時,若考生專業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人數的85%以內,剩余部分計劃轉到相應批次統招計劃。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九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發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文憑。
第二十二條 收費情況
1.學費、住宿費:學校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費。“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考生與本校同專業其他高職生收費相同。
2.教材費:按每人每學年800元代收,多還少補。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現場咨詢:紹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處
通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山陰路526號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29488,88054099
傳真電話:0575-88054099
監督舉報電話:0575-88054011
網站咨詢:www.sxvtc.com ;http://zsw.sxvtc.com
電子郵箱:zsjyc@sxvtc.com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