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
第三條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五條校址:浙江省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浙江省紹興市站前大道2685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鏡湖校區);郵政編碼:312000。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2016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780人,其中面向普高畢業生680人(文理兼招),面向中職畢業生100人(機械類)。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對象 | 計劃 | 學制 | 學費參考 | 備注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普高畢業生 | 50 | 3年 | 7500元 |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20 | 3年 | 6600元 | ? |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30 | 3年 | 6600元 | ?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50 | 3年 | 6600元 | ? |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50 | 3年 | 6600元 | ? | |
計算機應用技術(智能移動終端軟件開發方向) | 50 | 3年 | 7500元 | ? | |
資產評估與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營銷方向) | 30 | 3年 | 6000元 | 2016級大一學生在梅山校區,大二開始在鏡湖校區 | |
國際貿易實務 | 30 | 3年 | 6000元 | ||
建筑工程技術 | 50 | 3年 | 7500元 | 鏡湖校區 | |
工程造價 | 50 | 3年 | 6900元 | 鏡湖校區 |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20 | 3年 | 6600元 | 鏡湖校區 |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裝飾設計與施工方向) | 30 | 3年 | 6600元 | 鏡湖校區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0 | 3年 | 7500元 | ?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60 | 3年 | 6600元 | ? | |
紡織品檢驗與貿易 | 50 | 3年 | 6000元 | ? | |
紡織品設計(染織藝術設計方向) | 30 | 3年 | 6000元 | ? | |
現代紡織技術 | 50 | 3年 | 6000元 | ?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中職畢業生(機械類) | 30 | 3年 | 7500元 | ?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50 | 3年 | 6600元 | ? | |
數控技術 | 20 | 3年 | 7500元 | ? | |
合計 | 780 | ? | ? | ? |
注:以上為2015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16年具體收費根據當年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第七條未完成的高職提前招生計劃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后可轉入當年統招計劃。
第四章 報名與考試
第八條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16年浙江省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及高職單考單招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高中或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我院: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2.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普高生,需取得浙江省高中學考(會考)成績,且所有科目中至少有十個C等及以上。
4.中職生,需取得浙江省統考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第九條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
(一)考生申請報名
凡符合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或通過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進入“服務平臺”,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8:30—3月25日16:00,專業志愿不得更改。報名成功后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
(二)公布入圍現場確認名單
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學院將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入圍現場確認名單的確認工作,確認入圍者方可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具體確認原則如下:
1.普高生: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0門科目學考(會考)成績總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300%確定入圍名單(列尾總分相同的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300%,則全部進入現場確認名單。
2.中職生:根據職業技能操作成績總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300%確定入圍名單(列尾總分相同的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300%,則全部進入現場確認名單。
高中學考(會考)和職業技能操作成績以“服務平臺”提供的成績為準,具體名單將于3月28日起在我院招生網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學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現場資格確認
入圍現場確認名單的考生須本人持報名資料來我院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方可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測評,未經現場確認或材料不全而無法進行現場確認或未繳考試報名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名資料及報名費概不退還。
1.確認時間:2016年4月1日(周五)8:00-16:30、
4月2日(周六)上午8:00-12:00
2.確認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3.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的材料:
1)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2) 考生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正反二面復印)。
3)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復印件一份(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4)普高生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單。
5)中職生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職業技能操作成績單。
6)中職生如需提交《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申請表》(在學院招生網上下載打印,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則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畢業學校公章后附在申請表后面。
其中,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證明材料(中職階段)復印件等要校驗原件,請在來校現場確認時隨身攜帶。
4.準考證: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考生,經現場拍照后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考試準考證》。
5.繳費: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考生,須繳考試報名費110元/人,憑我院財務處出具的“繳費憑證”在準考證上加蓋我院教務處公章,同時簽“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第十條總分分值:
1.普高生:總成績600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按比例折合成滿分300分+綜合測評成績300分(綜合知識筆試200分、專業適應性面試100分)。
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合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0門科目等第換算而成,換算關系如下表:
學考(會考)等第 | A | B | C |
換算成績 | 30 | 20 | 10 |
2.中職生:總成績6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300分+綜合測評成績300分(文化課筆試200分、專業適應性面試100分)。
注:高中學考(會考)等第及中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供數據為準。
第十一條綜合測評采用筆試+面試形式。詳見《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實施方案》,將在我院招生網上公布。
1.普高生:綜合測評成績分兩部分組成,為綜合知識筆試成績200分、專業適應性面試成績100分。
綜合知識筆試主要內容為與填報專業相關的高中文化課知識、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綜合應用能力。專業適應性面試包括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專業潛質等方面。
2.中職生:綜合測評成績分兩部分組成,為文化課筆試成績200分、專業適應性面試成績100分(含素質特長計分,最高不超過20分)。
文化課筆試主要內容為語文、數學。專業適應性面試包括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素質等方面。
3.中職生素質特長計分項配分如下:
序號 | 項目 | 舉辦部門 | 計分值 |
1 |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設部、交通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和中華職教社 | 國家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20分、三等獎20分; |
2 | 全國數控技能大賽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國防科工委、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 |
3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國家體育運動總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 |
4 | 浙江省中職學校師生技能競賽暨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技能大賽選拔賽 | 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省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5分; |
5 | 浙江省職業院校數控技能大賽 |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 | |
6 |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科協、共青團浙江省委 | |
7 | 地市級加工制造類專業技能競賽 | 浙江省各地市政府部門(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市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3分;三等獎10分; |
說明:(1)中職階段獲得上述技能比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畢業考生可按項目分值獲得計分。
(2)同類別項目計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計分,不同項目累加總分不得超過20分。
(3)申請計分考生必須于現場確認時提交《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申請表》(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公章)、并提供相關獲獎證書原件進行校驗。
(4)考生素質特長計分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測評時間
(1)筆試時間:2016年4月2日(周六)下午14:00-16:30。
(2)面試時間:2016年4月3日(周日)8:00-17:00。
考生務必攜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準時入場參加測評,缺少其中一證不得參加測試。
5.測評地點: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第十二條成績查詢與復核
2016年4月12-13日16:00止,考生可以登錄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有疑問可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575-88009091(鮑老師)登記核分。申請核分的考生請注明準考證、身份證、姓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