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生,女,湖南漣源人,1968年11月出生。1999年以來一直在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擔任政法系法律課程。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師,婁底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婁星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近年來,主持完成省教育廳青年科研課題1項,省社科基金課題1項,省科技廳軟科學課題1項,校級教改課題1項;參與省科技廳軟科學課題1項,省社科基金課題1項,校級課題2項;出版學術專著1部,發表學術論文近30篇。
教育及工作經歷
1999年6月畢業于中南大學(原中南工大)文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1999年7月到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原婁底師專)政法系任教。
2004年破格晉升法學副教授。
2009年進升為法學教授,2010年博士畢業。
主講課程
主講《經濟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刑法》、《行政法》、《法律經濟學》等多門課程。
榮譽
獲省級社科成果獎三等獎1項。
市級社科成果獎三等獎1項(主持)。
校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