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
(一)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
(二)為保證錄取生源質量,綜合測試成績公布后,學校劃定錄取分數線,線上考生方可錄取。錄取堅持 “尊重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按計劃、按總成績(含加分)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填報了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當所報專業計劃錄滿的情況下,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
(三)我校根據錄取原則先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四)參加政府行政職能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國家級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考生,經我校認定無異議者可破格錄取到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但綜合測試必須參加。
(五)凡被我校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甘肅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
(六)錄取結果從我校網站《新生錄取查詢系統》查詢。
(七)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報到注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八)對單獨測試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單獨測試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新生待遇
單獨測試招生計劃納入我校今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通過單獨測試招生進入我校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畢業文憑、就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學,不予轉專業。
九、監督機制
(一)單獨測試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按照《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測試招生監督實施辦法》執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公示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監督投訴電話:0939-3202016
十、違規處理
(一)凡在單獨測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二)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單獨測試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日程安排
程序 | 時間 | 工作內容 |
網上報名 | 3月10日~3月30日 | 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
資格審查 | 4月1日~3日 | 與甘肅省教育考試院2016年高考報名考生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 |
信息確認 | 4月4日~7日 | 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信息確認 |
繳納報名費 | 4月4日~7日 | 考生按照我校指定賬戶繳納單獨測試費 |
交納報名材料 | 4月8日 | 考生到我校指定考點交報名材料 |
綜合測試 | 4月9日 9:00~11:30 |
考生在我校指定考點參加綜合測試 |
公布成績 | 4月13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單獨測試成績 |
公布錄取分數線 | 4月14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分數線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4月15日~20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單獨測試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
公示最終錄取結果 | 4月23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5月20日 | 考生按照自己填寫的郵寄地址及時查收錄取通知書 |
十二、本方案由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處
(甘肅省成縣河東區隴南路34號)
郵政編碼:742500
學校網址:http://www.lntc.edu.cn
聯系電話:0939-3203309(固定電話及傳真); 13993953505(秦老師),13830911942(賈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