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學享有“中國氣象人才搖籃”之美譽,其前身南京氣象學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列為全國重點大學,2004年更名為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我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國氣象局三方共建高校,同時得到江蘇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洋局共建。擁有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學歷教育培養體系,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我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大氣科學學科在教育部一級學科評估中排名全國第一。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6]2號)精神,我校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160人以內)。
二、招生專業
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選取我校“江蘇高校優勢學科”相關的14個理科專業進行試點,具體包括:
氣象類(2個):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
信息類(9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
環境海洋類(3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海洋科學。
其中,在綜合評價錄取總計劃數范圍內,大氣科學專業限招10人,應用氣象學專業限招5人,其他專業各限招20人。
三、報名條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綜合素質優秀的江蘇省應屆理科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對氣象、信息、環境、海洋等相關學科興趣濃厚,高中階段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學術期刊公開發表一篇學術論文(見刊);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等國家級(含)以上賽區中取得三等獎及以上;
4.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且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不含外觀設計專利);
5.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期末成績(或模考)至少有三個學期位于所在年級前列。排名要求:來自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最新名單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的考生須排前20%;來自其他四星級中學的考生須排前15%(中學等級以江蘇省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為準);
6.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考試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績。
四、報名辦法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
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nuist.edu.cn),進入“綜合評價錄取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注冊后填寫《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報名表》(請在報名系統中逐項填寫,不得空缺,不得下載或自行制作報名表填寫),在線用A4紙打印,交由所在中學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學期成績及排名、學業水平必測科目等級、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由所在中學教務部門確認、蓋章;學校推薦意見由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日至15日(15日24時關閉報名系統)。
2.郵寄材料
統一使用A4紙打印(復印)有關材料,并按下列順序左側裝訂,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報名表》原件(作為材料裝訂首頁,簽字蓋章齊全);
(2)報名條件所對應的證明材料(如條件1須提供期刊的封面、目錄和論文正文的復印件;條件2和3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條件4須提供授權證書復印件;條件5和6須提供中學出具的成績證明復印件;上述復印件須經班主任簽字審核,并加蓋中學公章;未按規定簽字蓋章的視為無效);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4)學生證復印件(需有入學年月);或學籍卡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復印件須經班主任簽字審核,并加蓋中學公章;未按規定簽字蓋章的視為無效);
(5)自薦報告,內容包括成長經歷、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學業與職業規劃等(800字左右,學生親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考生將上述材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僅限于)于2016年4月16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郵寄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信封上請清晰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逾期不予受理。建議考生留存EMS快遞單號,備查。
3.材料確認
考生寄出材料三個工作日后,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寄達情況。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未進行網上報名者、郵寄材料不全者、紙質材料與網上報名內容不一致者一律不予審核。
根據上級規定,我校將合理控制參加考核的學生數量(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4倍),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中學)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如符合條件1、2、3和4的考生)適當傾斜。
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經校綜合評價錄取領導小組審定后,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2.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5月15日前繳納報名測試費60元/人,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收費標準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的文件執行。繳費方式等信息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
3.考核安排
考核時間初定于6月10日至11日。繳費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證、報名條件所對應的證明材料原件按時來校報到,參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綜合素質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具體安排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
4.確定入選名單
(1)入選考生數控制在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數的2倍以內。
(2)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領導小組結合生源分布情況和考核成績,綜合確定入選考生名單,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同時按規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入選考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