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
(一)我校確定的綜合評價錄取候選考生仍須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高考成績須達到江蘇省本科第二批控制線,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B,必測科目等級達到4C1合格,且2016年6月27-29日必須憑動態口令卡在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志愿中填報我校。
(二)我校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對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特色要求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1.成績計算方法說明。
(1)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績為330分,因高考滿分為480分,該考生得分換算為百分制則為68.75分。
(2)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
(3)學業水平測試含必測科目及選測科目。必測科目中,技術科目不予賦分,其他四門科目根據等級賦分,具體分數按照相應等級范圍內就高計算,如必測科目的A等級折算為100分,B等級折算為89分,C等級折算為74分。選測科目中,根據等級計分,A+等級折算為100分,A等級折算為90分,B+等級折算為80分,B等級折算為70分。
學業水平測試滿分600分,考生折算總分換算為百分制;如折算總分為540分,換算為百分制,則為90分。
(4)綜合素質評價滿分100分。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個內容中,A等級折算為20分,B等級折算為15分,C等級折算為10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項目如有“突出表現”,根據具體內容賦分,分值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專家組討論確定,最高不超過40分。
(5)學校特色要求賦分。
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信息學、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得100分;省級二等獎,得70分;省級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獲得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級二等獎及以上,得70分;省級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且排名第一,得10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5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25分;依次遞減。
高中階段獲得國家授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且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2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10分,依次遞減。
高中階段獲得“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一等獎,得100分;二等獎,得70分;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一等獎,得100分;二等獎,得70分;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優良、且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達到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學期期末成績排名在年級前20%,得30分。
特色要求賦分就高計算,不累計。
2.綜合評價辦法。
我校按照報名考生的五個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其中高考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占10%,綜合素質評價占5%,特色要求占15%(各項得分取小數點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績是330分,換算為百分制是68.75分,最終折算為34.38分;面試成績80分,折算為16分;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540分,換算為百分制為90,最終折算為9分;綜合素質評價為60分,折算為3分;學校特色要求得分70,折算為10.5分。則該考生綜合評價總分為72.88分。
3.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總成績、高考語文和數學成績總和、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正式予以錄取并公示。
七、監督與處理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025-85866330;郵箱:jbxx@njupt.edu.cn。
3、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考核成績,報省教育廳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聯系方式
1、電話:(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傳真)
2、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文苑路9號
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科(210023)
3、網址:http://zs.njupt.edu.cn/
4、電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簡章由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教育部或江蘇省如有新的規定,以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