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被外省市院校錄取一定要遷戶口嗎?
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學后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戶口需要遷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畢業后戶口均可以遷回并回滬就業,按當年就業政策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提前批及地方農村專項招生
87.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有哪類院校(專業)?
列入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有軍事(含國防生)、公安、航海、政法、海關、護理、航空飛行等院校(專業)、免費師范專業、香港的兩所納入計劃內招生高校等。列入高職(專科)提前批招生的有學前教育、航海、空中乘務等專業。具體詳見《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88.提前批招生如何投檔?
軍事、公安院校(專業)按政審、面試、體檢合格名單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的投檔控制線分別為學校所在本科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都是以公布招生計劃的120%投檔。
89.被提前批招生高校(專業)錄取了,能否放棄而參與后面批次志愿的錄取?
被提前批招生高校(專業)錄取后,后面的其他批次志愿就自然失效,不能再參與后面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
特別提醒考生的是,被本科提前批錄取,后面的志愿全部失效;被高職(專科)提前批錄取,后面的高職(專科)志愿就自然失效。
90.未被本科提前批次錄取是否影響其后批次的錄取?
不影響。
91.如何填報軍事、公安類院校?被軍事、公安類院校錄取后能否再被其他院校錄取?
軍事、公安類院校招生中對考生的年齡有限制,有的對性別有限制,還有的要求必須是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務必看清楚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報考軍事、公安類院校須在五月份的高考志愿表提前錄取批中的軍事院校一欄中填寫在滬招生的此類院校。
按招生政策規定,被軍事、公安類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院校錄取。如未被軍事、公安類院校錄取的,將按其所填的其他批次志愿順序參加后續錄取。
92.什么是國防生?如何報考國防生?
國防生是軍隊根據生長干部補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培養、享受國防獎學金、畢業后定向分配到軍隊的地方大學生。國防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從高校在校生中選拔的,另一類是從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中招收的。兩類國防生在學業上與本專業同年入學的其他在校生課程學習內容一致。2007年起,國防生全部列入提前批招生。
凡是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合格,品德優良,志愿獻身國防事業,大學畢業后服從分配到部隊工作;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未婚;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高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都可報考。
國防生的政審、軍檢與軍校生相同。錄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負責,選培辦協助。國防生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報考高校招生專業在招生地區的錄取投檔分數線。國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選培辦將在15天內組織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獻身國防事業志向、身體狀況及協議書簽訂等情況。復審復查合格者,由駐校選培辦報軍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確認國防生資格,即可享受國防獎學金。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按高校有關規定處理。
93.軍校生與國防生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1)身份待遇不同。軍校學員經復查合格者,即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辦理入伍手續,畢業后按照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在校期間可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
(2)學習環境不同。軍校生只能在軍校學習,而國防生可在錄取自己的高校(包括北大、清華等)學習。
(3)體檢要求不同。國防生身體條件符合軍校非指揮類招生體檢要求即可,視力要求也比軍校生適當降低一些。
(4)管理方式不同。軍校生接受完整的軍政訓練,由軍校直接管理;而國防生僅接受必要的軍政訓練課程,接受所在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雙重管理。
94.軍事院校(招收國防生專業)政審、軍檢如何進行?
軍事院校(招收國防生專業)政治考核(簡稱政審)原則上在高考結束后組織實施,考生可從“上海招考熱線”下載或到區縣人民武裝部領取《政治考核表》,填報個人信息并報送區縣人民武裝部。
軍事職業適應性檢測(簡稱軍檢),在高考總分公布后進行,包括體格檢查、面試、心理檢測和必要的體能測試。市教育考試院將在主辦的“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 / www.shmeea.com.cn)公布軍檢劃線規則、參加軍檢考生名單及軍檢時間地點,屆時請相關考生關注“上海招考熱線”。具體體檢要求見《2016年上海高考指南》“高考體檢”篇。
95.公安類院校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如何進行?
根據《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 對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要進行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
(1)面試與體能測試一般在高考總分公布后進行。
(2)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公安類院校會同當地公安機關組織實施。
(3)面試、體能測試依照辦法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對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體素質進行全面檢測。
(4)凡報考公安類院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的路費和食宿費自理,并繳納有關費用。凡填報公安類院校志愿而未參加面試者,作放棄志愿處理。
(5)對于面試和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機關依照本辦法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
96.如未參加體檢、面試,能否被軍事院校錄取?
不參加相應的體檢、面試,不能被軍事院校錄取。
97.什么是“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就讀重點本科院校的比例,從2014年起,實施普通高校招生市屬高校“地方農村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
在本科提前批、藝體批錄取結束之后、本科普通批次錄取之前,設置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本批次設置4個非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1個“愿否專業調劑”及1個“愿否走讀”選項。
符合市教委規定的本市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填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填報志愿前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考生所在區縣招辦須在填報志愿期間進一步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須取消其填報“專項計劃”志愿資格。
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資格且愿意填報“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可按規定填報“專項計劃”志愿,也可同時填報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且高考總分不低本科控制線,方具備投檔錄取資格。投檔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招生院校專項計劃12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投檔方式與提前批投檔方式相同),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批次錄取。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師范大學等8所市屬普通高校參加“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招生計劃詳見《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九、特殊類型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及其他
98.什么是特殊類型招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計劃”招生,以及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團員和高水平運動隊隊員招生等。
99.獲得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獲得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2016年均安排在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公布后填報相關類型志愿。
只有獲得相關資格的考生才可填報特殊類型招生,相關考生須于6月28日至30日填報特殊類型志愿,可選擇填報1所“清華北大特殊類型”院校志愿、3所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類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入選資格考生應根據與院校的協議,填報相關專業志愿。
獲得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應批次投檔錄取。
具體填報要求和錄取進程請相關考生自高考成績公布后關注市教育考試院主辦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100.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高校自主招生是我國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一種補充,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
2016年,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均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進行。3月,試點高校陸續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材料。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試點高校在高考出分前按公布日程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后,組織本省(市、自治區)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原則上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2016年有資格在全國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77所,另有上海大學等13所高校只在本省(市、自治區)進行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其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上海入選考生名單須在試點高校、“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等進行公示。
參加2016年全國范圍內自主招生的上海高校有: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只在本市進行自主招生。
101.什么是“綜合評價錄取”?
為探索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于“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著力選拔具有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2016年,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共9所高校在滬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簡稱“綜合評價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