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全稱: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院校代碼:13994(國標) 1807(江蘇省)
院校性質:獨立學院
辦學性質:公有民辦
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仙林大道100號郵政編碼: 210023
一、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
3. 科類要求:
藝術類提前批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文理兼招類——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稅收學、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資產評估、酒店管理、學前教育;
理科類:工程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汽車服務工程。
4. 錄取辦法:
(1)江蘇省內(文、理)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C,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技術科目等級需達到合格。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蘇省內(藝術)
1)藝術類考生均需參加江蘇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3)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江蘇省外(文、理)
1)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準。
(4)江蘇省外(藝術)
1) 藝術類考生均需參加本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綜合分相同,按文化省統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其他要求按各省考試院公布的錄取要求執行。
二、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我校錄取新生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2.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除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等評定獎學金、助學金外,我校設有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等;設有圖書館、學生公寓協管員等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標準發放。
三、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四、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五、證書類別: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畢業證書;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包括選修課程)后,準予畢業,畢業時頒發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畢業證書,并以“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名稱具印;對條件符合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授予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的學士學位。
七、入學復查: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仙林大道100號郵政編碼:210023
網址:http://jsxy.nau.edu.cn
電子郵箱:jsxyzsb@163.com
聯系電話:(025) 85780042、(025) 85780043
傳真:(025) 8578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