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全稱: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層次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三、專業培養對外語語種的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為英語語種。
其它各專業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其它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四、我校不預留計劃;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16年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以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
六、身體健康要求: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七、錄取規則:
按照各省(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普通類本科專業根據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進行錄取,在各省的具體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分數和專業志愿相同的,理工類專業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專業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優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順序依次安排其預錄專業,不設志愿、專業級差,若其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承認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八、收費標準:
(一)學費:各專業均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500和800元/生·年兩種,由學校統一安排。
九、學歷、學位證書:
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6年本科計劃招收的學生,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具印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具印的學士學位證書。
十、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辦學地址:石家莊市紅旗大街428號
郵編:050091;
學校網址:http://jgxy.heuet.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lijun@heuet.edu.cn
咨詢電話:0311-87665556,87665285,87665127,876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