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根據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工程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
重慶工程學院(教育部代碼 12608)。
第四條 學校性質
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條 主管部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專科
第七條 學校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
2014年5月27日,經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14〕148號)成立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 辦學水平
國家示范性軟件學院、重慶市高職單獨招生院校、全國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專業領域緊缺型人才培養基地、全國動漫游戲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全國物聯網技術應用人才培養基地、全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和重慶市軟件產業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網絡及信息安全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創意產業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筆記本電腦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重慶市眾創空間、重慶市普通高校眾創空間、重慶市大學生微企創業孵化園、重慶市普通高校就業先進集體。
第九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校設有南泉和雙橋兩個校區,占地面積764畝,其中南泉校區位于重慶市主城區內著名風景區南溫泉(占地517畝),雙橋校區位于重慶市雙橋經濟開發區龍水湖畔(占地247畝)。校園校舍建筑總面積30余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8000余萬元,館藏紙質圖書70余萬冊、電子圖書48萬多冊,全日制在校學生10000余人,學校現有專任教師600余人。學校建有現代化的教學大樓、實習實訓大樓、創新創業大樓和圖書館大樓、學生活動中心、標準化塑膠運動場以及全光纖接入的數字化校園服務系統等,設有電子閱覽室、計算機網絡中心、學術報告廳、大學生素質教育中心、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等。學校實習實訓場地33450平方米,建有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大學物理、電工電子、語音室等30余間公共基礎教學實驗室,建有軟件工程類、電子信息工程類、傳媒藝術類、管理工程類等專業性教學實驗中心,設有移動終端UI設計、云系統、物聯網綜合、汽車電子、汽車電氣、網絡協議及安全分析實驗室等60余間專業綜合性教學實驗(實訓)室。學校為組織高年級學生進行項目制、崗位制實習實訓教學活動,建有校內項目制工程訓練中心,下設有軟件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傳媒藝術工程和管理工程四個分中心以及中華文化動漫研發傳播中心,數字影視與新媒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有專門的3D打印模型實訓室、三維動作捕捉實訓室、數字音效實訓室、非線性編輯與合成研究所及成果轉化應用推廣中心等。學校針對各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采取校企合作模式、與微軟、聯想、埃森哲、百度、淘寶、中國移動、中國電信、思科、華為、華三、國家電網、重慶市工程設計院、掌寶科技等知名企業共建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60余家,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
第十條 畢業與就業
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工程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相應學位。
2.學校為畢業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和推薦學生就業。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1.學校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國招收本科和專科學生。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
1.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2.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4.考生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疾病,健康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共設10個本科專業、15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本科專業: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數字媒體藝術、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工程造價。專科專業: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與管理、游戲設計、動漫制作技術、影視動畫、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室內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市場營銷、連鎖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商務英語。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采取遠程網上錄取。
2.學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檔,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區)調檔比例為120%;平行志愿按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政策最高比例調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的加、降分政策。
3.凡是進檔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在錄取過程中,相同總分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4. 藝術類(美術)專業成績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類聯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排名的規則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照文化成績排名。若文化、專業成績均相同時,按照專業單科成績排名依次為素描、色彩、速寫;在專業單科成績相同時,則文、理科類再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5.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6.我校無預留本科計劃,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