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學校代碼(國標碼):13558。
第三條 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阿克蘇校區校址為:新疆阿克蘇地區溫宿縣稻香路217號(學府路1號)。
第四條 新疆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確定為教育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部共建”學校。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是新疆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過國家教育部審核,面向全國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錄取。
第五條 學院招生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以文化考試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
第六條 經教育部批準,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具有獨立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的資格,學生畢業時,成績合格,發給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證書進行學歷電子注冊,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七條 為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精神,學院成立了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遠程網上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行第三方監督,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中增加教師、學生、校友代表,在招生過程中,代表們可以巡視學院測試、錄取現場,實行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2016年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教育廳最終下達為準,均為普通本科計劃,學制為四年(漢語言專業外,其它專業民考民、雙語學生預科一年)。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內,區外計劃生源不足時,缺額計劃可追加到區內相同專業招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院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在此范圍內,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學院不設志愿級差。
第十二條學院按照考生報考志愿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方式: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學院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根據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的考生學院根據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辦有關規定予以優先錄取:(1)有文藝特長(如樂器、舞蹈、書法、繪畫)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2)有體育特長的,特別是對于獲一級或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在當地高招辦加分的基礎上,優先錄取。(3)對于在高中階段獲得省(市)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省(市)以上單學科競賽優勝獎的考生,在當地高招辦加分的基礎上,優先錄取。(4)對于在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優先錄取。(5)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各專業外語語種為英語。入學后考生主修外語為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有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院對往屆生與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除特殊專業外,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條 如在錄取期間通過有效方式確認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學院將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