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確保報名、考試、錄取各階段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和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規定。
一、報名
(一)報名資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文化考試報名
文化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三個階段。
報考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錄各市州招考辦指定網址進行文化考試網上報名。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屆高中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由所在學校組織或持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往屆生持本人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縣(市、區)招考辦進行現場確認。
縣(市、區)招考辦現場確認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驗證系統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核對并校準考生網上報名信息;(2)比對考生面頰和身份證照片,成功后為考生現場拍照;(3)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紋(若任一拇指指紋無法采集,則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紋,以此類推);(4)打印《考生信息核對表》,交考生本人核對并簽名確認;(5)完成以上流程并確認無誤后,簽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未到現場完成確認的考生,其網報信息無效。
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須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錄報名網址進行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網上繳費。未辦理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報名及繳費手續的考生,不能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的報名及考試。
考生在縣級招考辦確認信息時,均須簽訂《四川省2017年度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所有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承諾本人在參加體檢時將提供真實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諾提供申請享受錄取政策照顧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客觀、翔實、準確;承諾愿意在考試中嚴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試規則》和專業考試《考場規則》。如有任何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愿意按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理。
考生確認報名信息時應交驗以下材料:
(1)應屆生持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
(2)往屆生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
(3)身份證。
在四川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所居住的縣(市、區)招考辦報名。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2〕77號)規定的報名條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且應在2016年10月14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辦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藝術、體育兩類專業考生不得相互兼報,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報考。
各市州招考辦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將考生的報名庫傳送到省教育考試院。
各級招考辦及相關部門要按照教育部規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委、省監察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2〕77號)的要求與辦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