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為我校2017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具體招生專業為:金融學、保險學、金融學(證券與期貨方向)、經濟學(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班)、會計學、經濟統計學、工商管理、財政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信息化方向)、法學(法學-會計雙學位班)、國際商務(雙語實驗班)、英語(翻譯方向)、人力資源管理、漢語言文學(財經文秘方向)。
二、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二)報名程序
申請者按照如下流程報名:
1.注冊登錄:請考生實名注冊后登陸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2.填報志愿:請考生按要求填報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
3.確認志愿:考生必須在報名時間內確認志愿,逾期未確認則報名無效。
4.下載打印:請考生下載打印《西南財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并簽字蓋章。
5.掃描上傳:請考生將中學審核并簽字蓋章的《西南財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后,上傳到報名系統。
注意事項:
1.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所有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等)均須所在中學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中學鮮章再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沒有加蓋中學鮮章的證明材料視為無效)。
2.請按下列要求上傳申請表:
(1)上傳的申請表編號與報名系統中的編號一致;
(2)上傳的申請表每頁內容完整,無缺頁等情況;
(3)上傳的申請表每頁下方的“中學確認以上所填情況是否屬實”、“中學負責人簽字”、“中學蓋章”、“本人簽字”處按要求必須簽字蓋章。
3.考生確認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請材料,請自行取消志愿重新報名,取消志愿后相應的申請表將作廢,考生須重新下載打印最新申請表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報名時間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4.志愿狀態顯示為“待審核”時,報名才完成。
5.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審核以報名系統內上傳的申請材料為準,不接受紙質材料。
四、選拔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核:根據教育部教學〔2017〕2號文件要求,2017年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
(二)考生材料審核: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于2017年5月31日前按相關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三)確定分省計劃: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五、錄取
(一)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二)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考生專業志愿須與其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里報名時填報的專業志愿一致。
(三)入選資格考生高考總分須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如本科批次合并劃線,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實行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總分須達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B。
(四)學校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投檔錄取。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國家專項計劃或其他批次。
(五)專業確定規則:
1.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生源省份調檔線20分以上的考生,滿足其第一或第二專業志愿。
2.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生源省份調檔線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滿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專業志愿。
3.高考總分高于其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低于我校在其生源省份調檔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高考總分、專業志愿、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綜合考慮,盡量滿足其所填報專業志愿。
4.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
5.考生專業志愿以其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里報名時填報的專業為準。
六、監督機制
(一)建立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訴、舉報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接受考生、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8)87092833。
(二)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審核考生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簽字蓋章。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出現任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咨詢電話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