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300 湖南省招生代碼:4372
第五條 學校地址:長沙市星沙開發區天華路322號 郵政編碼:4101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單位:湖南省教育廳主管,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和湖南廣播電視臺共建。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與招生有關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湖南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實際情況,在保持招生規模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制定學校分專業、分省生源計劃,經校領導審定后,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將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校招生部門,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
第十八條 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報考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對于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同等條件下,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各專業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二條 所有藝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均認可省聯考成績,未組織相應專業聯考的省份,經生源省招生考試部門批準,也可認可考生參加其他高校同專業考試的合格成績。
第二十三條 所有藝術類專業招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合格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的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籍費等雜費,標準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為了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勤奮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經過多年的實踐,學校建立了包括獎、貸、勤、助、補、減等多渠道的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31-84028681 84028686 84028629(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hnmmc.cn
第二十八條 監督與申訴電話:0731-84028516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