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萊蕪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2330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萊蕪高新區山財大街1號
郵政編碼:271199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學院簡介: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現占地839畝,建筑面積26.31萬平方米,固定資產7.5億元,儀器設備總值1.05億元,館藏圖書81.13萬冊。在職教職工7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2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321人。現設有機電工程系、機械與汽車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與建筑工程系、經濟管理系、商務管理系、師范教育與藝術系、醫學技術與護理系8個系,18個研究院所,1個省級機械基礎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山東省粉末冶金先進制造重點實驗室),建有201個校內專業實驗實訓室、263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現有招生專業39個,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10455人。
第九條 辦學特色:學院堅持“服務萊蕪、輻射周邊,工科為主、多科并舉,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建設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高職院校”的辦學定位和“特色立院、質量強院、文化興院”的辦學方針及“人人成才、人人就業”的培養目標,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體的辦學特色、工學結合的教學特色、引領產業發展的技術研發特色和有利于學生職業素養全面提升的校園文化特色。
第十條 辦學成就:學院建有8個山東省高職高專示范專業和特色專業,5個省級教學團隊,29門國家級和省級精品課程。4個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建設項目,2個中央財政支持的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建設項目。1個省級機械基礎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現有山東省優秀教師7人、山東省勞動模范2人、山東省優秀發明人2人、全省職業教育先進個人1人。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獲得者2人,山東高校優秀輔導員5人,省級教學名師4人,山東高校十大師德標兵1人。榮獲山東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學生在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賽中共獲得各類獎項521項。其中國家級一等獎12項、二等獎34項;省級特等獎5項、一等獎98項、二等獎142項。自建校以來共為社會輸送各類技能型人才2萬多人,就業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第十一條 榮譽稱號:學院先后獲得“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優秀學院”、“全省高校校園文明建設與德育工作雙優學院”、“山東省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2015年12月,學院順利通過山東省教育廳項目驗收,成為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計劃的落實,以及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新生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參加招生考試的考生考試成績達到學院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院按照各省(區)教育招生考試院投檔比例錄取。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八條 錄取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各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批次:山東省錄取批次為專科(高職)批,其他省(區)按當地規定批次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規則:1.藝術類專業: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夏季高考專業:嚴格執行有關教育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公平、公開、公正選拔,實施“陽光工程”,德智體全面考核。在各省(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校企合作專業招生在嚴格執行計劃的基礎上,實行志愿優先。其他專業分數優先);3.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山東省招生錄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www.sdzs.gov.cn)、學院招生網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634-6267441)。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學院貫徹國家各類獎、助學金評選制度,每年評選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1次;學院設立春暉獎學金,每年評選發放1次。
第二十四條 勤工助學: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自愿選擇,同時學院還設有特困生補助金,學生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后,定期向學生發放。
第二十五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綠色通道:由學院領導、學生處、計財處等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綠色通道辦公室,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簽訂緩繳學費協議書,辦理有關入學手續。
第二十七條 學費標準:理工類專業5000元/學年/生,文史類專業4800元/學年/生;校企合作專業會計信息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機電一體化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軟件技術收費標準分別是8000元/學年/生、8800元/學年/生、9600元/學年/生。
第二十八條 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萊蕪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萊蕪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并由其承擔相應的賠償。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電 話:0634—6267441,6268314(兼傳真),6268696
地 址:山東省萊蕪高新區山財大街1號
郵政編碼:271199
學院網址:http://www.lwvc.edu.cn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萊蕪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