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二、就讀校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學校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按照上海市教委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統籌考慮各招生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做好教育部規定的其他類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本科計劃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除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外,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日語專業為日語;應用韓語專業為韓語,其他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實際生源情況及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2.專業錄取:學校對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予以專業錄取,各專業間無級差分。
3.同分情況:上海考生依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外省市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
4.專業調劑:對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調劑至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其中:上海本科考生將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選考科目等綜合情況予以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上海高職(專科)考生將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予以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二)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
1.錄取辦法:對進檔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數,按文化投檔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的合成總分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合成總分(滿分100分)=【(文化投檔成績÷文化成績滿分)×50% +(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100。資格線上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予以專業錄取,各專業間無級差分。若招生所在的省級招辦對合成總分有統一折算辦法,則按其折算總分的高低擇優錄取。
2.同分情況:合成總分(外省市折算總分)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3.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排名前150名者(含150名),且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將直接取得錄取資格,但錄取的專業須按其合成總分高低排序。
(三)其他情況說明
1.對有特殊政策和要求的省份,學校在錄取過程中按其政策和要求執行。
2.江蘇本科選測科目等第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內容為準。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普通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4.中外合作辦學高職專業(中美合作專業:計算機類(計算機網絡技術)、物流類(物流管理);中澳合作專業:語言類(應用英語(涉外商務))、經濟貿易類(國際商務)、旅游類(酒店管理)、會展類(會展策劃與管理)、計算機類(計算機應用技術):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 105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的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021-50217411,50214975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021-50217812
十五、網址:
學校網址:http://www.sspu.edu.cn;招生網址:http://zsb.sspu.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有其它各類幫困助學渠道。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1.學校部分專業進校后實行專業群培養,入學一年內可在專業群內選擇具體專業。
2.其它情況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及相關招生宣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