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醫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 浦東新區 蔡倫路 1200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招生計劃分配的原 則和辦法 |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的分配。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級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 |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 預留計劃數為我校2017年本科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 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1)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患有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生物醫學工程及醫藥類專業不予錄取;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第3項中列出相關疾病,管理類專業不予錄取。若考生患有第三條第4項,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慎重報考我校生物醫學工程及醫藥類專業。(2)我校為醫學院校,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異常者,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 |
十、錄取規則 | (1) 在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批次資格線上,根據各省市招辦規定的比例投檔。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嚴格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各專業之間無志愿級差分)。(2)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被錄取,但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劑到我校在該省市同批次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3)上海考生在專業調劑階段,學校將參考使用考試院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其作為考生在相應專業組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進行調劑的參考依據,參考辦法按照《上海中醫藥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執行。浙江考生投檔及錄取按照浙江省相關規定執行。(4)實行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所報專業或專業組須符合該專業或專業組對選考科目的要求。(5)專業錄取時,同分條件下參考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者,參考語文成績;外語、語文成績均相同者,參考數學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參考選考科目中的最高分、次高分。(6)中醫學 (5+3一體化 針灸推拿英語方向)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70%及以上;藥學(中英合作)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60%及以上。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費(2000)120號;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費(2000)120號; 藥學(中英合作)專業(為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19000元,滬價費(2007)38號;護理(中英合作)專業(為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滬價費(2007)38號。 |
住宿費標準 | 校本部: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中醫學(5+3一體化 針灸推拿英語方向)與上海交通大學聯合辦學,中醫學(5+3一體化)與華東師范大學聯合辦學,前兩年住宿費分別按照上海交通大學與華東師范大學的標準。第三年回校本部學習,住宿費按照校本部的標準。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醫藥大學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021-51322028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51322410 | |
十五、網址 | www.shutcm.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 設立新生獎學金:詳見http://student.shutcm.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