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汽車車身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造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保險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在認真執行國家資助政策的基礎上,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免、補、捐”七位一體的資助政策。獎:1.校長獎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2.學校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400元。助:實行家長伴學計劃,我校長期為有需求的貧困生家長提供校內臨時性工作崗位,解決貧困生家庭經濟來源的問題。貸:實行校內無息借款,用于資助貧困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出現的臨時性困難。勤:學校為貧困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平均補助金額為400元/月。免:針對孤殘、烈士子女等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實施減免學費的資助措施。補: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我校會給予困難學生適當的臨時性困難補助。捐:在校團委、校學生會組織下,開展愛心捐款和義賣等活動,構建“和諧校園”、“愛心校園”。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錄取原則(內蒙古除外) ⑴分數優先原則,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⑵優中選優原則,對于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文科的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⑶完成院校計劃原則,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⑷完成專業計劃原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情況下,依據分數高低調劑到學校未錄滿的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執行,具體要求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ai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聯系電話:0431-85751854
聯系人:陳老師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