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平職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院簡介: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備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院校,是河南省高職高專教學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文明單位和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就業競爭力示范院校。
學院校區占地面積1454畝,建筑面積41.27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4.48億,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84億,圖書館藏書107.04萬冊。現有機電類、汽車類、建筑類、計算機類、醫學類、電子信息類、管理類、服裝藝術類、化工類、食品類、礦山類等十一大專業群,開設專業56個,其中國家高職重點建設專業6個,省級高職教學改革試點專業7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5個。目前,學院有教職工858人,其中,專任教師655名,副高級以上職稱155人,雙師素質教師301人,博士、碩士學位教師201人。擁有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4個。現有各類在校生2萬余人。
學院建有現代化運動場、體育館、網球場等體育教學設施,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擁有與專業配套的、具有真實場景或高度仿真的實驗實訓基地(車間)103個,與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平高電氣集團、中興通訊等大型企業共同建立的校外實習基地117個。其中,教育部——中興通訊ICT行業創新基地、礦山機電實訓中心綜合樓、中央財政支持的煤礦安全實訓基地、河南省政府支持建設的瓦斯防治實驗室、數控加工實訓工廠、服裝加工實訓工廠、煤化工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等均處全國、全行業領先水平。
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學院逐步形成了“面向社會、面向人人,服務地方、服務行業、服務企業、服務學生,幫助學生實現夢想”的辦學理念;培養“員工型、學習型、全面發展型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以高職教育為本,以中職教育、繼續教育和培訓為兩翼”的發展戰略;“四進”、“五個一”人才培養系統工程,走出了一條切實可行、企業社會認可的創新辦學之路和特色育人之路。
“十三五”期間,學院將順應國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大潮,秉承“兩個面向、四個服務”的辦學理念,以“三型人才”為培養目標,積極推進“四進”、“五個一”人才培養系統工程,為實現“國內知名、國際有影響”的高職院校戰略目標夯實基礎,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平頂山市水庫路3號院
第七條 學校全稱: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748)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教育
第十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平職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平職學院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平職學院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7年學院面向河南、山西、內蒙古、安徽、山東、四川、貴州、云南、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招收專科生。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或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我院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辦法:按專業成績上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 男女生比例:我院除煤礦開采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不招收女生外,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學費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學費標準:文科類3300元/生/年,理工類3600元/生/年,藝術類4600元/生/年,醫藥衛生類44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條 獎助措施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凡在校期間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者都可申請,經學院審核認定分別給予8000元、5000元、3000元的獎勵或資助。
2、學年綜合獎學金:在學習成績突出的基礎上,對德、智、體進行量化綜合評定,優秀者每人給予1000—3000元獎勵。
3、助學活動: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參加學院組織的勤工助學和頂崗實習等活動,彌補學費和生活費。
4、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到校后申請助學貸款,解決學費或生活費所帶來的經濟困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院有權做出清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以平職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平職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5-2066462/7023572/7023573
傳 真:0375—2066462
地 址:河南省平頂山市水庫路3號院
郵 編:467000
網 址:http://www.pz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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