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師范大學各類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河南師范大學與法國佩皮尼昂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項目和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招生、各類專項(定向)招生。
第四條 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河南師范大學(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0476。
第七條 辦學地點:位于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鄭洛新新鄉片區 ——河南省新鄉市。注冊地址為河南省新鄉市建設路東段46號。學校以衛河為界有東西2個校區。郵政編碼:453007。學校網址為:http://www.htu.cn。學校招生辦公室網址為:http://www.htu.cn/zs/,微信公眾號為:“河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聯系電話:日常辦公電話:0373—3326191,3325268;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373—3326836,3326839。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高校、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高校。
第十條 辦學層次: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為主,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博士后流動站。普通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師范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河南師范大學是一所擁有94年悠久歷史的河南省與教育部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設有24個學院,80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河南師范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四條 河南師范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遵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檔多投考生的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1.英語專業:英語;2.其它專業:公修外語教學為英語教學,沒有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省的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九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采用“專業清”錄取規則,即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高考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臺課程學習后,根據《河南師范大學按學科門類招生培養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參加專業分流,然后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專業成績采用編導制作類專業考試成績,在專業課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批次文化合格線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60%和專業課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6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4
第二十四條 音樂、舞蹈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30%和專業課成績占7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3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7
2.音樂表演專業: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且專業主科成績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為合格生源,錄取時在合格生源中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主科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總成績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舞蹈編導專業: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且舞蹈主科成績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為合格生源,錄取時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主科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總成績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體育舞蹈):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和產品設計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批次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計算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5
2.繪畫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批次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專業:在超過省定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20分(含20分)以上,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相同,再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運動訓練專業錄取原則
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師范大學2017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
在通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水平測試,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并符合相關招生錄取規定和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條 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的《收費許可證》(20140253)和河南省財政廳豫教財[2007]74號文件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文史類3400元/生·年,理工類3700元/生·年,運動訓練專業8000元/生·年,藝術類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生·年(暫定);軟件學院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生·年(暫定);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400-900元/生· 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軟件學院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在申報中,學費暫按申報標準公布,按批準標準執行。以上學費收費標準如有新的文件則按照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