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頒發的相關法規,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山西工程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4527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山西省陽泉市 郵編:045000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衛英慧 職務:院長
二、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
1.根據我校的辦學能力,結合當前經濟發展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情況,在充分征集各教學單位意見后,由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后確定。
2.按上級要求設預留計劃,用于平衡統考線上平行志愿進檔的同分數段考生。
三、錄取原則及規則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陽光招生。
2.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
3.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監察辦、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和后勤管理處等有關部門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同時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辦,并自覺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具體規定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5.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可以錄取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不設志愿級差。
6.江蘇省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除歷史、物理以外的另一門選測科目不做要求;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
7.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8.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文化課達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9.在高考分數相同條件下,優先照顧品學兼優和有文體特長的考生。對符合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政策執行。
10.對口升學和專升本只在山西省內招生,按照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業類別和專業分數線從高到低分類錄取。
四、體檢要求及特殊專業要求和限制
1.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除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外,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五、其他要求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對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工程技術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 頒發山西工程技術學院畢業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山西工程技術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工程技術學院學位證書。
七、獎助措施
我校為新生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共分三個等級,文理科分別排序。具體獎勵條件和金額如下:1.一等獎學金:高考總成績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分及以上者,獎勵兩萬元。 2.二等獎學金:高考總成績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者,獎勵一萬元。3.三等獎學金:高考總成績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獎勵我校在該省錄取學生的前2%,如我校在該省錄取人數不足50人,獎勵本分數段內第一名,獎勵每人五千元。同時,為在校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院長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
八、收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九、錄取公布渠道
本校校園網(網址:http://www.sxit.edu.cn)以及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相關媒體。
十、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53) 2112277 傳真:(0353)2112933
學校網址:http://www.sxit.edu.cn
十一、監督電話:學校設招生監督電話(0353)66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