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學校名稱:云南經濟管理學院
(二)國標代碼:12560
(三)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獨立頒發本、專科學歷文憑證書資格。
(四)辦學地址:
海源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海屯路 296 號。
安寧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職教基地麒麟路 17 號。
二、學校概況
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獨立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建于 1992 年,2004年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職業院校;2011 年,學校被確定為云南省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4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同年,成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應用技術型大學轉型試點的6所高校之一。
學校現有海源和安寧兩個校區,共占地 1305.18 畝,建筑面積 57.7 萬余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 7861.94 萬元,圖書館藏書 159.49 萬冊,固定資產總值 14.73 億元。學校設有財經商貿學院、人文藝術學院、工程學院、康復與護理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等二級學院,開設本科專業 20 個,專科專業 62 個。學校現有教職工 1347 人,專任教師 1186 人,并引進企業行業精英承擔實踐課程教學任務,聘請了 10 余名來自歐、美、韓、泰、越南等國家的外籍教師。
學校實施“知識、能力、素質”三維一體的人才培養工作模式,培養符合市場需要的專業人才。全校共設置了 14 個實驗實訓中心,下設分室 154 個,還設置了創業教育中心、大學生網商創業園、科技創新中心等公共實踐教學平臺,滿足人才培養和校內實踐教學的要求。學校形成了“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教育生態鏈,建有院士工作站 1 個,省級實驗教學中心 4 個,省級教學名師工作室 3 個。
近年來,學校教師共完成省廳級課題 85 項,獲得專利授權46 項,出版教材、著作 30 多部,發表學術論文 2700 多篇,榮獲國家級社科基金項目 1 項,立項地方高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7 項,省級質量工程項目 70 項。學校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保持在 97%以上,連續 7 年獲“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目標責任考核一等獎”。
學校是一所在云南省有影響力、在全國有知名度的民辦本科高校,面向云南、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陜西、新疆等 21 個省份招生。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和招生處處長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學校招生處具體負責本、專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及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五)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四、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招生計劃。云南經濟管理學院 2017 年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五、錄取原則
(一)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遵循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設專業“級差”。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缺額專業錄取;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空中乘務專業要求男生 1.72 米、女生 1.62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省級招辦未將考生電子檔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