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專科學校,位于素有“隴上江南”美譽的甘肅省成縣。學校占地面積1042畝,建筑面積27.82萬多平方米,固定資產4.13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848.69萬余元,館藏圖書61.9萬冊,電子圖書5.8萬冊,中外文期刊900多種。教學設施完善,基本實現了教學、科研、圖書文獻檢索、辦公和管理網絡化。
學校現有教職工582人,其中專任教師395人。專任教師中教授22人、副教授122人、講師180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192人,特聘教授7人,客座教授39人。目前,學校全日制在校普通專科生6133人。
學校現設14個二級學院、15個處室職能部門、2個教輔單位、4個校級科研機構、1所附屬實驗學校。開設有15個師范類專科專業、26個非師范類專科專業、4個成人教育類專科專業。
學校辦學80年來,一直秉承治學嚴謹,管理規范的優良傳統,開拓進取,教書育人,已為社會培養了3萬多名合格人才,為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和確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要事項。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全面負責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招生宣傳、生源組織、錄取等各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錄取規則
1、所有專業的錄取工作全部在計算機遠程網上進行。
2、院校錄取規則:甘肅省2015年開始在普通文理類(除藝體類外)考生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即投遞院校志愿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個投檔。考生可選擇填報6個有排列順序的院校志愿。在投檔時,這些院校志愿均視為第一志愿。
3、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專業計劃、志愿順序、成績高低依次錄取。所報專業均錄取不上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其他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退檔。
(1)師范類、非師范類專業錄取辦法:依據專業計劃和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到相應的專業,即當第一專業志愿計劃錄滿時,依次調劑到下一個專業志愿。
(2)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在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上線、體檢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以專業成績為主,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4、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和入學資格審查,對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學生,根據復查結果,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作休學或退學處理;對在入學資格審查中查實的違反招生規定的學生,取消學籍,予以清退。
四、助困、獎優政策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貸、獎、減、免、緩”等為主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以下各類獎學金和資助金:
1、國家獎(助)學金:按甘肅省教育廳下達的指標和評選條件評定,每學年評定一次,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3000元)。
2、學校獎(助)學金:學校為鼓勵學生在校積極上進、全面發展而設置的獎項,根據學生在校學習、表現和家庭經濟條件綜合評定,每學年評定一次,按等次發放,獎金500—4000元。
3、單項獎學金:學校對在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活動中獲獎的學生,按其獲獎級別分別給予200元—3000元的獎勵。
4、專項獎學金:為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設立了“鄧品珊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獎金1000元。
5、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受理并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6、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計發津貼,予以資助。
7、綠色通道: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幫助新生順利入學。
五、收費標準
1、學費: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文件(甘發改收費[2012]1302號、甘價費[1997]179號)執行。普通專科學生:①師范類專業:文史類專業30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3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3900元/生?年,體育類專業3400元/生?年;②非師范類專業:4500元/生?年,其中:計算機應用技術、旅游管理專業4300元/生?年,文秘專業4000元/生?年,舞蹈表演專業5000元/生?年,藝術設計專業5000元/生?年(最終學費標準以財政廳文件為準);③單獨招生學生和轉段學生錄取后均為普通專科學生,學費按普通專科生相應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2、住宿費:住宿費900元/生?年。
六、附則
1、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處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工作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工作處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3、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處。
學校地址:甘肅省成縣河東區隴南路34號
郵政編碼:742500
聯系電話:0939-3203309(招生處)3201436(校辦)
傳真:0939-3203309
學校網址:http://www.lntc.edu.cn
電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