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60名。具體招生專業(類)、計劃如下表:
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數 | 所含專業 | 選考科目 |
普通類提前 | 法政類 | 10 | 法學、行政管理 | 歷史物理 思想政治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20 | 英語、商務英語、日語 | 歷史化學 地理 | |
經濟管理類 | 10 | 財務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 | 物理歷史 思想政治 | |
電氣信息類 | 10 | 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 | 物理化學 生物 | |
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5 | 物理地理 技術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5 | 不限 |
注:以上選考科目與浙江省考試院網站已公布的統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第三章 報名條件
第五條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一)學考科目A等4門及以上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8門及以上。
(二)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第六條 學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合并,以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四章 報名流程
第七條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進入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考進度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提交《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
第八條 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蓋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藝術和體育特長類的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上傳材料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