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為主干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也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直屬教育部管理。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學校彰顯特色、強化優勢,已經成為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集教學、科研、醫療于一體的著名中醫藥高等學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8年開展杏林計劃(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為更多優秀農村學生提供升學機會。
一、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秀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我校杏林計劃只招收理工類和高考綜合改革地區考生。申請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人數不低于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招生專業為中醫學(卓越中醫班)、中醫學(卓越中醫京華班)、中醫學(卓越中西醫班)、中醫學(卓越針推班)、中藥學(卓越中藥班)、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藥學、中藥制藥、藥學、康復治療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藥事管理、法學(醫藥衛生)、護理學。
三、報名程序
1.網絡報名
請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4日至4月10日登錄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內要求完成報名。所有證明材料請拍照或掃描后,將電子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內,請確保電子文件內容清晰可讀。
2.郵寄材料
請于2018年4月10日前將報名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收件人: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電話:010-64286231。報名材料應包括:
(1)申請表原件(報名系統內生成,打印后簽字、蓋章);
(2)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考生本人親筆手寫的個人陳述(不超過1500字);
(4)戶籍證明:戶籍卡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母頁及本人所在頁)復印件,須能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5)高中階段社會實踐、獲獎及其他證明材料(浙江省考生須提供綜合素質評價報告)。
以上材料請使用A4紙,左側裝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請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杏林計劃報名”字樣,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材料恕不退還。郵寄材料后請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報名系統,有關通知將以報名系統站內信的形式發送,并保持報名系統內所留手機號碼通信暢通。
注:
1.若考生親屬(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中有從事中醫藥和鄉村醫療等醫藥衛生行業工作者,請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親屬職稱或工作證明。
2.若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請提供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推薦材料,隨其他申請材料一并郵寄。
3.若考生經專家個人實名推薦,請嚴格按照報名系統內專家推薦流程完成,并請將推薦信和專家身份證明隨其他申請材料一并郵寄。
4.報名系統內高中成績信息需全部如實填寫,并由所在中學審核確認。如某項無成績或排名,請填寫“無”。
5.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現剽竊或他人代寫,我校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6.考生應如實提供由本人完成的專利和論文等申請材料,我校將對考生提供的專利和論文等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7.考生郵寄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編號和版本號)需和網上報名信息一致。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于2018年5月20日后登錄報名系統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復試: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2018年6月10日到我校參加復試。
1.測試
包括筆試、面試等內容,具體詳見我校杏林計劃招生復試通知。我校杏林計劃招生復試不指定任何輔導書籍。
2.成績和資格認定
我校將依據考生復試測試情況,經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生資格,給予相應杏林計劃招生優惠。
(三)公示
我校杏林計劃招生資格認定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由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