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規律的高職招生考試評價機制,促進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穩步進行、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堅持高等職業教育科學選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在省教育廳領導下,學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在省招生辦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要求開展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14606
第七條 在豫招生代碼:6393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學府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確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的范圍、條件
(一)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并參加全國2018年普通高考的學生。
(三)招收2018年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并參加河南省2018年對口升學的學生。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批文執行。文科類專業3300元/年;理科類專業3600元/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
第十三條 各批次招生執行過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計劃轉入到下一批次統招計劃。
第五章 錄取原則和限制
第十四條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數無級差要求。
第十五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六條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績排隊。
第十七條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藝術類考生使用生源省術科統考成績。
第十九條 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第二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由生源省招辦通過有關媒體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階段畢業證書、身份證、準考證。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院堅持以人為本,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互補的政策,并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了比較充足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南省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學府路
郵政編碼:472100
聯系電話:0398-3808291 13839811625
電子郵箱:5775762@qq.com
聯系人:王振芬 郭利民
學院網址:www.smxcsa.com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