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8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基本情況
1.學院全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CHONGQING JIANZHUCOLLEGE)
2.國標代碼:14183
3.學院地址:重慶市南岸區梨花大道857號,郵編:400072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6.主管部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7.學院概況: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建設類高等院校,于2007年12月28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重慶市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重點打造建筑工程技術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建筑設計與規劃類、交通與市政工程類、機電與車輛工程類五大專業集群,為國家輸送了大量高素質技能型的技術精英、管理能手和經營骨干。
學院位于重慶市主城南岸區茶園,占地面積約526畝,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積約17萬平方米,現有在校學生7200余人,館藏圖書超過40萬。教職工4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320人,在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占比約26%,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占比約50%。專業課教師大部分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咨詢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等執業資格證書和豐富的從業經歷。學院逐步建成與教學需要相配套、專業門類齊全、儀器設備先進的校內實訓場所和校外實訓基地,形成國家級、市級、學院配套的實訓體系結構。近三年,學院在各級各類大賽中獲獎200余項,充分彰顯了學院“以賽促教”“以賽促學”的辦學特色,初次就業率保持在96%以上,優質就業率穩步提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監督
第三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我院招生工作。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四條 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審計)處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23-61752255(24小時,僅限投訴舉報),郵箱:CQ6196811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院2018年普通招生專業: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土木工程檢測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建設工程監理、安全技術與管理、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工程物流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資產評估與管理、財務管理、村鎮建設與管理、建筑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園林工程技術、風景園林設計、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室內藝術設計、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建筑電氣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道路養護與管理。
第六條 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等詳細信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辦)面向本地區考生公布的數據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第八條 錄取順序與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文理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院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院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2.對進檔普通文理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進檔考生專業的確定遵循“志愿優先”原則,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其規定執行;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
對進檔藝術(美術)類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進檔考生專業的確定遵循“專業成績優先”原則。
第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各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標準執行。
2.根據企業相關崗位情況,以下專業還應符合如下要求:
(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身體殘疾、心臟病及心臟病史、高血壓及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無色盲、色弱。
(2)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要求無口吃、身體殘疾、心臟病及心臟病史、高血壓及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無色盲、色弱。
(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無色盲、色弱。
(4)室內藝術設計、建筑電氣工程技術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條 除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外,其余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條 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用英語授課。
第十二條 錄取結束后,學院將在官網上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收費,2018年普通招生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社區管理與服務、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道路養護與管理專業6200元/年;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7300元/年;風景園林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專業11500元/年;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6000元/年;其余專業8100元/年;以重慶市物價局最終核定為準,屆時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2.住宿費:1000元/年。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按照《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學生退學休學及免收學生住宿費的規定》,根據實際學習和住用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四條 學院按國家相關規定,設有“獎、助、貸、勤、補、免”及“綠色通道”資助制度。當年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包括重慶市生源地補充助學貸款),最高可貸得全部學費和住宿費;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在入學報到時可憑困難證明材料向學院申請新生圓夢助學金,減免全部學費、住宿費,并獲得生活費補助;退役士兵入學學生和入伍服義務兵役學生按國家規定享受學費補償或學費減免(最高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畢業后到重慶市扶貧重點工作區縣鄉鎮事業單位就業的補償在校期間的學費(最高18000元);重慶籍建卡貧困戶學生按相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助(最高8000元)和生活費補助(不低于3000元)。
第十五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院級獎學金、愛心助學金、學雜費減免、困難補助、企業專項獎助學金、勤工助學、求職補貼等,以獲得學雜費及生活費補助。
第七章 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高職專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章 招生紀律及特別申明
第十七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
第十八條 學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或查詢由學院發布的招生信息,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1.招生咨詢電話: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
2.學院網址:www.cqjzc.edu.cn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