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各類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四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錄取由河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并接受河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英文:Xinlian College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13502
第七條 辦學地點:學院有鄭州、新鄉兩個校區。鄭州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鄭開大道50號(鄭開大道與京港澳高速交匯處東1000米),郵政編碼:451400,聯系電話:0371-85302888;新鄉校區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國家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緯七路與經八路交匯處)、河南省新鄉市建設東路46號,郵政編碼:453007,聯系電話:0373-3329008。學院網址:http://www.xlxy.edu.cn;招生郵箱:xlxyzs@163.com。
第八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普通本專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十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是200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成立、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院開設專業涵蓋文學、法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曾獲得“影響中原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誠信文明辦學單位”、“河南省民辦教育十大名校”、“最具社會影響力民辦高校”、“值得推薦的10張河南教育名片”、“河南省優秀民辦學校”、“河南發展成長最快高校”、“河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河南省平安校園”“優質特色學校”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工作在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院設有招生領導小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